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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就砸車,大家認為怎樣?

YT.Tseng wrote:
1.雖然我不想幫那位...(恕刪)

但騎士肯定不會無肇責,因為畫面明顯路口沒有減速。
再來,應該會有律師對這案子有興趣
Hey思齊 wrote:
平常會開車騎車上路的(恕刪)


我不能同意你的觀點
以你字面的意思就是可以私設刑壇,這是不對的
鴻寶 wrote:
還是改變不了酒駕的事實
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恕刪)


應該不一定,如果駕駛有保酒駕險就可以了。

當然這案子不會要保險理賠,用訴訟的吧。也要讓騎士有點警惕,一個小火鍋店老闆就大上天,看了可笑。
前面網友說GTR是2011年的.....@@
汽車男:酒駕、過失傷害(就機車男說的)
機車男:沒打方向燈、毀損、公然悔辱
另外、搶人手機算什麼罪?
----------------
方向燈 :行政罰
毀損 :有故意 會成立,最重兩年以下
搶手機 :看是要告搶奪還是強制,如果搶奪成立就重囉,去牢裡慢慢蹲
公然侮辱:看法官心證



------
二 、搶奪:

刑法第32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乘人不備或來不及抗拒而以腕力奪取,可能是一種暴力手段,但必須未達不能抗拒之程度。

三 、強盜:

刑法第328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強迫、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 即任何一切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式, 致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
pippenyen wrote:
前面網友說GTR是2011年的.....@@


會買R35來改的 都不會買全新的 外匯進來的很便宜

R35買得起不難 重點是難養...

所以很少看到有車主 出入都用R35代步....
YT.Tseng wrote:R35買得起不難 重點是難養...
(恕刪)


敢問難養的意思是?怎樣算難養?謝謝。
這騎士幾年前看過他的YT頻道...嗯,也只能說 活該!
大家討論很熱烈 可是有沒有觀察到

問題不在汽車車主酒駕 而是車主被騎士嚇到了!

怕騎士有黑道背景 事後繼續騷擾

根本不敢訴訟 應該會認賠了事 息事寧人


騎士自己的影片就是證據 還能囂張這麼多年

可能白道背景也很硬 黑白通吃 檢警不作為

我覺得騎士應該不會被告 律師無用武之地

繼續囂張沒問題


而且囂張不犯法 屬個人自由


為什麼一個26萬觀看數的

一個留言都沒有 也看不到喜歡/不喜歡的數字?

是我的電腦壞了嗎
pcian wrote:
大家討論很熱烈 可是有沒有觀察到

問題不在汽車車主酒駕 而是車主被騎士嚇到了!

怕騎士有黑道背景 事後繼續騷擾

根本不敢訴訟 應該會認賠了事 息事寧人


騎士自己的影片就是證據 還能囂張這麼多年

可能白道背景也很硬 黑白通吃 檢警不作為

我覺得騎士應該不會被告 律師無用武之地

繼續囂張沒問題


而且囂張不犯法 屬個人自由


搶手機 這個不管強制或是搶奪都是公訴罪

看檢察官要不要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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