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t wrote:非常認同,我也曾...(恕刪) 是喔 很看不起...那可以去挑戰警察大人看看啊哪一國的警察讓你看得起麻煩你報來看看違規就摸摸鼻子繳錢咩其實已經賺到了還不知足違規賺到了時間但是你用錢可買不到時間呢警察大人杯杯們就是做他們該做的勤務
至今我檢舉過三個,都是這兩個星期。1. 蛇行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短短一段路,我就拍到三次,真不知會不會罰三次。2. 隔壁車道闖紅燈,還是紅燈已久的,差點撞到一輛機車。3. 前面慢吞吞地開,到路口才加速闖紅燈。所以按比例來看,闖紅燈的真多。
與其檢討檢舉達人的心態是否正確,不如檢討法規訂得是否合情合理。平交道的黃網區常常畫一大片,若真的要守法,就必須停得遠遠的,有時火車半天才過去,一大堆汽機車塞在那,蠻誇張的。雖說此設計是怕火車出軌造成停等車輛毀損,但是否有必要隔這麼遠,值得探討。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守法是一種習慣、風氣,就是因為人民太多不守法的行為,才衍生出檢舉達人的存在。不過台灣這個車禍王國,每天交通事故的新聞都看到麻痺了,雖說多半是用路人自己的問題,但也有不少是道路設計不良造成,卻很少有人願意去改善,主政單位交通部更是一直處於放空狀態,好像觀光旅遊才是他的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