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 wrote:
理論上在這邊的位置,路肩行駛的車輛和正常要駛出匝道的車輛就會在這邊匯合成一道,準備駛出匝道(這邊稱為減速車道)。
可是樓主,卻又往前開大約在黃車的位置才要駛出外側車道,當然就是插隊了,這個根本不關路肩行駛車輛的事情啊。
結論就是樓主的確插隊了。
那條法規說沒在一開始173就打燈變換到白色虛線外的減速車道就是"插隊"?你管樓主是一開始173就打燈變換還是往前開了幾百公尺找機會變換?只要沒壓到槽化線,保持安全車距找機會變換車道匯入減速車道,那一條法規說就這構成插隊要件?
事實上,樓主還先禮讓減速車道白車(OK你先走)通行後才漸次匯入減速車道,照片後方也未明顯有壓陣車流,何來強行插入之說?如果白車的確被樓主插入,那照片中白車應該會在樓主後方,照片中白車怎會在樓主前方? 白車只是證明了樓主禮讓了減速車道白車先行的行為,但無法證明樓主強行插隊了白車或其它車輛.
因為很少下中清交流道,所以網路上找到2018年有人分享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也是塞車要切出去,可以請問影片中蠻多像樓主一樣情形是否都違規??因為照樓主被開罰的嚴謹度,好像不再173K切出去就是插隊會被開罰,影片中路肩的車輛確實不太會讓,要切到外面確實也很難,連行車紀錄器的主人都快到槽化線材切出去。
ufo000 wrote:
如果白車在我假設的位置,那黑車(應該是吧?)正常的走法應該在第一張照片時就往右切入匝道引道,排在白車後面。
但是若黑車看前方有空間可以插入,所以直接往前開想擠白車前方空間。
而白車看黑車想硬塞,所以加速不給插。
你覺得有這個可能嗎?
如果白車依路肩規定時速60進入減速車道,進入你假設的那位置。黑車在外車道第一時間以最低限速80切進去,這速差會追撞白車吧。除非黑車瞬間減速到60以下,再切出排在白車後,高速公路上突然在車道大幅減速,你確定這樣是安全行為?
若在黑車速度理當會比白車快之下,看白車前有空間,正常兩方沒突然加速或減速,黑車應該可以很順的切出去。那白車故意又加速不讓黑車,那是誰的問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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