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嘟嘟的企鵝 wrote:
這位網友,請你搞清楚(恕刪)
2017-2020-01 大型重機事故死亡率 高達一般機車8倍
自己GOOGLE重機死亡率
好幾個年初的新聞報導
魯拉拉拉 wrote:
不要混淆違規觀念!
在法規上,有些違規是絕對100%責任! 像是闖紅燈,還有禁止左轉!
有些路口有左轉燈,需要燈亮才能轉,或是像這種禁止左轉號誌,硬要左轉闖過去,就是100%肇責!
葉姓富少的例子是有部分肇責,才會被判刑!
不要混淆!
toocck wrote:
別亂教
法院認為交通事故中之肇事責任,並非以「誰撞誰」為唯一判斷有否肇事責任之標準,而係以在交通事故中,肇事當事人究竟是否有應注意之義務,且能注意而未注意,為是否成立肇事責任(過失犯)之準則。
案例
台中一名游小姐2年前開車,被一名阿伯騎機車闖紅燈撞上來,阿伯送醫後7個月身亡,車禍事件送交通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游小姐無肇事責任,但家屬提告,法院一審判決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得拘役50天
不是你守法就是無敵.能注意而未注意.你不能故意撞違規的來換新車.對方再怎麼違規.你都不能故意撞他
這次事故就是三個家庭的破碎.甚至更多.別再只為某人。因為只要事故.都是傷害.你覺得砂石車司機還能保有駕照嗎?不用判刑嗎?業主會沒損失嗎?機車家屬不傷心嗎?大家都是重傷害好嗎?意外就是有人沒小心.任何一個注意可能就能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