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兒612 wrote:又被你笑死 164...(恕刪) 可憐哪...164樓這邊就叫你試你的93超92了。又在斷章取義...截個圖結果只截圖一半?這個剛好真的一半欸!完全詮釋什麼叫斷章取義~啪啪啪!劉大爺又被打臉啦~可憐欸,一覺醒來以為您會正常點...結果依然阿~
劉奕兒612 worte:抱歉 小花哥 你誤會了93超車沒違規不是我認定的 是法條規定的 是立法的交通部說的以及內政部警政署說的...(恕刪) 規定是內側為超車道,供超車使用,超車後應駛回原車道,在不影響交通情況下...以最高速限行駛。在最高速限110的地方,以速度93超車。我要是警察,500米遠拍一張,200米遠再拍一張,剩一下的自己去申訴,看法院同不同意,93是超車還是並排行駛。認知上,超車合理的速限還是在最高速限的定義,除非前方有車,否則沒有那種93超車的,是否剛切入之類的,警察看得到真實狀況,可以判斷。剛切入的話,依角度警察拍不到,這時只有怕超速衝到前面時被拍。我有經驗,之前我有錄影擷取保存,原擔心超速被照,後來沒收到罰單。
劉奕兒612 worte:被超的車速度如果只有80 那用最高速限超車的意義在哪?啊大型車要不要用最高速限超車? 被超車的速度是多少,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你在內側的速度是多少。我告訴你是實際狀況,是否在超車,當下是什麼狀況,一般人類都有判斷的能力,何況是警察。在都會區車多,83超車都不會有人理你,車少的路段,反正,警察會依實際照片從優幫你處理,是否為特殊狀況,警察拍不到點的話,不會亂開單。有些點、特定的時間會有雷射槍,這個我常碰到的,如要試很容易。
劉奕兒612 wrote:實際的狀況就是內線超車80以上沒違規有些路段甚至60以上就沒違規 其實談論法規或實務,真的要把人類語言、邏輯再學一下,正常的描述及完整表達範圍。前面其實有人持跟你類似意見,清楚表示差異,所提的日本做法參考,講到重點,不會以偏概全。你要是能包容陳述意見,比較能得到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