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來說....
今天A車在盲彎雙黃線超車 突然看到對向有B車出現
結果A車因為自己違規+技術差 為了閃避B車結果自撞山壁
B車看了一下就走 之後B被A車硬凹肇事逃逸
請問A車自己找死的行為可以向B車索賠嗎??
再舉個例子 你騎車在路上遠遠看到正妹 自己分心摔車 結果正妹走了
你覺得你自摔和正妹有因果關係 所以對正妹提告肇逃
請問自己覺得合理嗎??
這種如果被你得逞 以後大家都這樣賺外快就好了
反正也不需要對方違規 自己違規也不打緊 咬住因果關係就無敵了是不是?
你都沒想過自己違規差點撞到別人 怎麼還好意思向對方索賠?
Changrr wrote:
當天我為直行左轉車輛(機車)對方從巷子駛出(汽車),
我左轉的時候有吃到對向車道(跨線逆向)並稍微靠左(對方出來的車道),
所以對方從巷口出來我看到他之後反應急煞摔車無碰撞,當下倒在地上被機車壓住無法動彈,對方未下車查看,是有熱血民眾將我車子扶起,對方只搖下車窗問了民眾一兩句話就開車離開!
後續我記下車牌去急診完到派出所報案。醫生有開診斷證明挫傷及擦傷、扭傷等但未備註休養日期。
警察通知對方到案時,對方表示我是車速快並違規自摔,他覺得他沒有責任及他車上有嬰兒所以不便下車查看!故詢問民眾後就開車離開,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但後續他還是提出了調解的要求,
今日去調解委員會但協商破裂!他還是主張他沒有錯要0元和解!我方提出三日無法上班的薪資及醫藥費索賠共1萬元!但沒有共識!他說他女兒因為他來調解要請假,所以也要跟我求償她女兒薪資損失部分,
所以我決定提告對方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想請問:因是我違規在先,這樣肇逃會成立嗎?我的求償合理嗎?(醫生診斷書無法註明休養天數,但我可以提供公司請公傷證明假單及薪轉證明),
雖然金額不高,但是對方一附氣焰高的狀況讓我決定要對他提告!後續的違規罰單我也願意接受裁罰!以上都有攝影畫面為證(我吃線及吃到對方車道的左轉一直到對方開車未下車搖下車窗2分鐘左右開離開現場的畫面警察都有調到),
這樣我的勝算高嗎?麻煩各位給我一下意見,後續已經決定至法院訴訟了!等傳票中
雖然我違規在先,但他肇逃是事實。飛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