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boype wrote:為什麼不該檢討?至...(恕刪) 台灣人記性不太好,不管多嚴重的事,頂多一個月就忘了。真的會警惕,不用提醒、不用討論一樣可以...不信你過1週後再去看同路段,不管是一般摩托車,還是汽車,速度都不會慢
freedomhome wrote:3.40年前,台灣...(恕刪) 現行媒體的作用只剩下騙點閱率跟給特定團體宣傳而已,這種新聞報導若沒辦法持續,是沒有宣導作用的食安再嚴重,某食品大廠一樣活的好好的,常發生事故路段,最後都是用路障或更改號誌去改變,變的不是人啊...
檢討騎士行為是希望讓其他人借鏡才會有很多人都是討論防禦駕駛有些偏頗言論護航騎士當然也受到部份網友批判這也是對的如果可以....也希望這些批判“ 偏頗護航騎士言論” 的網友也能關注另一篇汽車撞違規行人的文章因為那篇也很多偏激言論護航汽車駕駛人期許能一同檢視.........
RX78NT12003 wrote:檢討騎士行為是希望讓...(恕刪) 看過了,只有文字敘述,沒影片。有辦法找到影片嗎?因為無法判斷駕駛有無防衛性駕駛。如果有,那底下留言偏向汽車並無不妥。如果沒有,那汽車駕駛關到死好了。
badboype wrote:看過了,只有文字敘...(恕刪) 這........我的見解是.........部份偏激網友看法官判決就認為恐龍法官就講自己缺錢讓汽車撞就好了我執著的是這些偏激言論案件的判例....樓主一開始文章不都貼了???
RX78NT12003 wrote:檢討騎士行為是希望讓其他人借鏡才會有很多人都是討論防禦駕駛有些偏頗言論護航騎士當然也受到部份網友批判這也是對的如果可以....也希望這些批判“ 偏頗護航騎士言論” 的網友也能關注另一篇汽車撞違規行人的文章因為那篇也很多偏激言論護航汽車駕駛人期許能一同檢視...........(恕刪) 這個說得很好贊同內容理性.態度溫和相信大家都能聽得進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