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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我需要賠償嗎?

katana057 wrote:
奇怪了逆,
誰在鼓勵傷害肇逃?
只說可能提告,
沒人在鼓勵,...(恕刪)

奇怪了,我又沒指名,不必這麼激動對號入座。

katana057 wrote:
我#134樓你確定你真的有看嗎???
我說了樓主輸面很大,

這句話,你提了好多次,所以也不用註明那一樓了。
有沒鼓勵,我也不主觀認定。網友自行公斷。
至於134樓,我看了,也回過了。
你的觀點錯在,安全帽脫落就認定必然是後方車輛摔車厡因,且一定100%責任。
相關因果責任,我在32,72,172樓都有論及。
若只以安全帽脫落可推論必然造成後方摔車,那又要警方現場量測?
反正就安全帽脫落直接推論必然是後方車輛事故100%原因就好了。

我希望本案能以和解收場(一個小擦傷有什麼好浪費司法資源的),樓主有沒有和對方和解,本就不關我的事。
網路討論,就是供網友參考,不是專為樓主一人。
至於我有沒有high,應該沒有,就純討論而己。
若你不想討論,可停止回覆。不要你回覆就OK,別人回覆就是自high。

sunyearhuang wrote:
奇怪了,我又沒指名,不必這麼激動對號入座。


你對我引言,不是對我說,是對誰說啦。

sunyearhuang wrote:
這句話,你提了好多次,所以也不用註明那一樓了。
有沒鼓勵,我也不主觀認定。網友自行公斷。
至於134樓,我看了,也回過了。
你的觀點錯在,安全帽脫落就認定必然是後方車輛摔車厡因,且一定100%責任。
相關因果責任,我在32,72,172樓都有論及。
若只以安全帽脫落可推論必然造成後方摔車,那又要警方現場量測?
反正就安全帽脫落直接推論必然是後方車輛事故100%原因就好了。
我希望本案能以和解收場(一個小擦傷有什麼好浪費司法資源的),樓主有沒有和對方和解,本就不關我的事。
網路討論,就是供網友參考,不是專為樓主一人。
至於我有沒有high,應該沒有,就純討論而己。
若你不想討論,可停止回覆。不要你回覆就OK,別人回覆就是自high


這... 我幫不了你,
你真的超會腦補扭曲別人的言論,

我沒有說100%責任,
你不要再胡說八道,
亂說別人沒說過的事,
輸面很大,叫做100%?

我前面有說囉,
貨車掉貨害後車出事故,是要負責的,
這樣想還不明所以,那我也真的

那種不定向的飄落會彈跳物,
原始掉落位置都不知道了,當A1事故逆?
先找監視器比較快...

你態度高傲,不知道在高傲什麼...
有沒鼓勵,你那大放厥詞 + 亂套立場給人的態度,叫做不主觀認定???
我也真的服了你,

我前面也說了,今天樓主該慶幸後車車主沒被它車輾過。
katana057 wrote:
你對我引言,不是對我說,是對誰說啦。

是誰.....叫疑問句,對你引言。你可以說是在問你,但不是在說就是你。

katana057 wrote:
這... 我幫不了你,
你真的超會腦補扭曲別人的言論,

134樓貼的法規,拋擲是故意行為,脫落是意外,若有造成傷害叫過失。
安全帽鬆脫本身依處罰條例就是罰款500元。
連這都分不清,我也幫不了你。

katana057 wrote:
我沒有說100%責任,
你不要再胡說八道,
亂說別人沒說過的事,
輸面很大,叫做100%?

很好啊!說到重點了。
這不是我前面提了好幾次的,就算是安全帽脫落和摔車有因果關係,也要看因果比例。
結果不是贏跟輸的0跟1。

katana057 wrote:
我前面有說囉,
貨車掉貨害後車出事故,是要負責的,
這樣想還不明所以,那我也真的幫不了你

我有說過不用負責的話嗎?別人文字意思都看不懂,那我也真的幫不了你。
就過失傷害罪來說,重點不是掉貨而己,而是掉貨有害到後車。
就算有害到到,也有責任比例的問題。這個你也懂的,不是嗎?
怎麼判定"有害到"(有因果)和責任比例?不就是要看證據嗎?
什麼證據都沒有,自行和解,雙方同意的金額就可以了。金額談不攏上了民事,在沒證據下,法官判個金額或可。
刑事不是在裁決賠償金而是要入人於罪的,沒有證據可以判嗎?責任比例還判得下去嗎?

katana057 wrote:
那種不定向的飄落會彈跳物,
原始掉落位置都不知道了,當A1事故逆?
先找監視器比較快...

這點我同意啊,前面我也提不知多少次了。要找證據啦。
最重要的現場測量圖是沒有了,監視器,目擊者都是證據。
但樓主說監視器和行車記錄都沒有,若真沒有,就只剩目擊者可以找找看。
不論是什麼證據,證據對誰有利,也是看了再說吧。
不要連證據都沒有就說摔車的贏面比較大。

katana057 wrote:
你態度高傲,不知道在高傲什麼...
有沒鼓勵,你那大放厥詞 + 亂套立場給人的態度,叫做不主觀認定???
我也真的服了你,

這種言論除了胡亂扣帽子和人身攻擊外,對所討論事項有幫助嗎?
前面一堆我的貼文,簡單的講就是:
刑事無罪推定,你要入人於罪就要有證據證明別人犯罪,不是別人要證明自己清白

安全帽脫落和摔車是事實,但這兩者的因果關連性要靠證據說話。
我覺得這是小小的法律常識,不是什麼高傲或大放厥詞的言論。
若這樣也冒犯了你,抱歉了。討論變互罵的人身攻擊並不好,要討論就就事論事。要互罵,那可以停止討論。
反正大家要說的都說的夠多了(重覆的意思也很多),網友自行判斷吧。
sunyearhuang wrote:
是誰.....叫疑問句,對你引言。你可以說是在問你,但不是在說就是你。


對我引言,說是我,
然後你說你前面說是我是疑問句?
我連"?"都沒看到,那是肯定句好嗎...
你對我引言,然後用肯定句說是我,
之後又扭曲言論說你說的是疑問句..........
真的是暈倒。

sunyearhuang wrote:
拋擲是故意行為,脫落是意外,若有造成傷害叫過失。
連這都分不清,我也幫不了你。


我真的非常覺得,你非常需要重新看過,
拋擲 = 扔、投, 扔=甩落,
麻煩你再看一次134樓,把你我後續對談看過來,
(你的看文都斷章取義 + 扭曲言論,是非常明確的事實),

對啊,他故意or不小心 不帶好,你不小心殺了人,要不要負責?
貨車掉貨害車禍,這點你還是沒仔細思考呢,
是他故意or不小心 沒綁好,害車禍,輸面較大,除非不是事實,
或有人丟利器把它帽扣割斷之類的。

sunyearhuang wrote:
很好啊!說到重點了。
這不是我前面提了好幾次的,就算是安全帽脫落和摔車有因果關係,也要看因果比例。
結果不是贏跟輸的0跟1。


說到重點個飛機啦,早就說到了好嗎,
但你的腦補功能強大到把人說的變成100%,
你這叫做給別人亂套立場後胡說八道。

sunyearhuang wrote:
我有說過不用負責的話嗎?別人文字意思都看不懂,那我也真的幫不了你。
重點不是掉貨而己,而是掉貨有害到後車吧!
就算有害到到,也有責任比例的問題。這個你也懂的,不是嗎?
怎麼判定"有害到"和責任比例?不就是要看證據嗎?
什麼證據都沒有,自行和解,雙方同意的金額就可以了。金額談不攏上了民事,在沒證據下,法官判個金額或可。
刑事不是在裁決賠償金而是要入人於罪的,沒有證據可以判嗎?責任比例還判得下去嗎?


我有說你說不用負責的話嗎?
你真的溝通能力非常強大喔!
一直自說自話自high給別人亂套立場,

什麼證據都沒有?
樓主自己說了他安全帽掉落了,
這算不算證據?
我什麼時候說過可以判?

我早就說了若談不攏,後車提告傷害,
樓主輸面很大。

sunyearhuang wrote:
這點我同意啊,前面我也提不知多少次了。要找證據啦。
最重要的現場測量圖是沒有了,監視器,目擊者都是證據。
但樓主說監視器和行車記錄都沒有,若真沒有,就只剩目擊者可以找找看。
不論是什麼證據,證據對誰有利,也是看了再說吧。
不要連證據都沒有就說摔車的贏面比較大。


原來當事人說的話不算證據啊...

再來就是蒐證的問題,
沒人說過不用證據,而是看樓主的敘述,樓主輸面較大,
他沒扣好安全帽是事實(or用帽扣壞掉的安全帽),

問你,你開車後車廂沒蓋好,遇到路不平,備胎噴飛,害機車摔死,
輸面大不大?
你回答後,最好再想想此問題。

sunyearhuang wrote:
這種貼文除了胡亂扣帽子和人身攻擊外,對所討論事項有幫助嗎?
前面一堆我的貼文,簡單的講就是:
刑事無罪推定,你要入人於罪就要有證據證明別人犯罪,不是別人要證明自己清白。
安全帽脫落和摔車是事實,但這兩者的因果關連性要靠證據說話。
我覺得這是小小的法律常識,不是什麼高傲或大放厥詞的言論。
若這樣也冒犯了你,抱歉了。


那是事實喔,我從頭到尾都沒扣你帽子,
是你再隨便扣別人帽子,
無罪推定專有名詞是我先對你提的,
你後面在拿去對別人高傲說教 + 回來對我說些對我沒意義+扭曲的言論...
你喔,實在是...唉...

樓主的自白就是證據,安全帽脫落就是證據,
難道你要樓主說安全帽不是他的,他根本沒戴安全帽?
還是說他的安全帽就是要在那,後車故意自己去撞安全帽?
還是有神人丟小李飛刀割斷他的帽帶害安全帽掉落?
這是更胡說八道的說詞。


若談不攏,後車提告傷害,樓主輸面非常大,
是說了N遍的東西,你卻要曲解別人說100%,
說什麼沒定讞就不要說話,
樓主就是來問意見的,你卻要人不要表達意見,
一堆人說不用理摔車說的,我都沒去說話了,
你卻自說自話的要反對,說樓主若被提告非常可能會輸的言論,
你是司法院大法官?
怎麼看你都不是喔!

sunyearhuang wrote:
就算是安全帽脫落和摔車有因果關係,也要看因果比例。
結果不是贏跟輸的0跟1。

插個嘴
以刑事來說是喔!
katana057 wrote:
對我引言,說是我,
然後你說你前面說是我是疑問句?
我連"?"都沒看到,那是肯定句好嗎...

請解釋"是誰"的國文意思。

katana057 wrote:
我真的非常覺得,你非常需要重新看過,
拋擲 = 扔、投, 扔=甩落,
麻煩你再看一次134樓,把你我後續對談看過來,

安全帽脫脫處罰法規:
(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是134樓貼的。不管那一個法規,都和傷害罪無關。

katana057 wrote:
對啊,他故意or不小心 不帶好,你不小心殺了人,要不要負責?

要啊!只要有因果關係,就責任比例負責。不是一直是這樣說嗎?
重點是因果證據,好嗎!不是安全帽掉了一定是摔車或殺人主因好嗎?
不然後方比那女生更近的機車怎麼沒事?
女生有沒有可能沒駕照所以技術不佳,緊張過度?
要有因果關係的證據啦!
現場測量圖是沒了,監視器,行車記錄器,路人找找看。連安全帽鬆脫路徑和掉落地離後方機車多遠都不知道,
就直接可以入人於罪。找到證據也要讓證據說話,不是證據一定對誰有利對誰不利。
sunyearhuang wrote:
請解釋"是誰"的國文意思。


老大,你前面不是說是誰好嗎,
你說是我,
你這叫做什麼行為,你知道吧?

sunyearhuang wrote:
安全帽脫脫處罰法規:
(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是134樓貼的。不管那一個法規,都和傷害罪無關。


那是因果關係好嗎...
受傷是事實,
法律當然還是要看因果...

sunyearhuang wrote:
要啊!只要有因果關係,就責任比例負責。不是一直是這樣說嗎?
重點是因果證據,好嗎!不是安全帽掉了一定是摔車主因好嗎?
不然後方比那女生更近的機車怎麼沒事?
女生有沒可能沒駕照所以技術不佳,緊張過度?
要有因困關係的證據啦!
現場測量圖是沒了,監視器,行車記錄器,路人找找看。不是安全帽鬆脫連離後方機車多遠都不佑,
就直接可以入人於罪。


你要繞圈圈你自己去繞,
前面說光了。
katana057 wrote:
老大,你前面不是說是誰好嗎,
你說是我。

啊!以為真的沒誰是誰,差點認罪道歉。
回頭去看不但有"是誰",還有'?'呢。
原貼文的意思是在說"鼓勵訴訟的不是我",就醬而己。若造成誤解,向你道欺OK。但不必一下沒問號,一下沒"是誰"。
害我以為真的打錯句了。


katana057 wrote:
那是因果關係好嗎...
受傷是事實,
法律就是因果論...

有人安全帽脫落,有人受傷就一定是安全帽造成的傷害嗎?有沒有責任比例的問題?
如果這樣就可以判刑事,警方到事故現場也不用辛苦畫測量圖了。反正只要記錄安全帽鬆脫,和有人摔車受傷的事實就好了。
前面我也舉個例子:
有開車人按了一下喇叭,嚇死了路旁一名心臟不好的婦人。
這有因果關係嗎?有點爭議!
算有好了,那就直接判過失殺人嗎?
車禍的原因常是複合因素的。
要不要考慮,責任比例?

sunyearhuang wrote:
啊!以為真的沒誰是誰,差點認罪道歉。
回頭去看不但有"是誰",還有'?'呢。
原貼文的意思是在說"鼓勵訴訟的不是我",就醬而己。若造成誤解,向你道欺OK。但不必一下沒問號,一下沒"是誰"。
害我以為真的打錯句了。


喔,抱歉,因為你亂套了東西給我兩次,
且你那文法,任何人都看的出來是在諷刺我。

這就是你亂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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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earhuang wrote:
有人安全帽脫落,有人受傷就一定是安全帽造成的傷害嗎?有沒有責任比例的問題?
如果這樣就可以判刑事,警方到事故現場也不用辛苦畫測量圖了。反正只要記錄安全帽鬆脫,和有人摔車受傷的事實就好了。
前面我也舉個例子:
有開車人按了一下喇叭,嚇死了路旁一名心臟不好的婦人。
這有因果關係嗎?有點爭議!
算有好了,那就直接判過失殺人嗎?
車禍的原因常是複合因素的。
要不要考慮,責任比例?


請你詳閱134樓 + 後續你我對談。
整棟大樓看到現在,完全不知所云。
跟肇逃什麼關係?
樓主又沒肇逃,怎麼扯到車禍就先肇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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