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HIME wrote:
沒人說行人比較好,遇到這種能做的就是報警處理,而不是持續的加速朝行人衝過去...(恕刪)
遇到這種能做的就是報警處理?
你是沒上過路還是故意釣魚?
手機還沒拿起來人就走過去了
更別說打手機車子得靠邊
行人遇到疾駛而來的車應該怎麼做?
1.打電話報警?
2.停止不動
3.走過去讓車撞?
4.不要讓車子撞到
黑皮牛 wrote:
我在很前面就有說
行人受傷是刑事
車子受傷是民事
只問刑法的你有沒有無視行人違規的故意?
是不是刑法民法不能等量之就不能討論?
是不是刑法民法不能等量之就可以無視其他用路人的權利?
所以此樓才下標台灣是違規者的天堂!
行人明顯觸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134條(關於行人穿越馬路也就這2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三項
如果今天不是汽車是機車 也可能觸犯刑法第284條
ps.行人要自殺好像也不違法
奉勸行人過馬路珍惜自己的生命
所有用路人也要珍惜他人的生命
黑皮牛 wrote:
遇到這種能做的就是報警處理?
你是沒上過路還是故意釣魚?
手機還沒拿起來人就走過去了
更別說打手機車子得靠邊
行人遇到疾駛而來的車應該怎麼做?
1.打電話報警?
2.停止不動
3.走過去讓車撞?
4.不要讓車子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