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1. 公車靠站停車-合理2. 腳踏車應保持與前車安全距離+注意左右方來車以便變換車道。-此點看起來沒做到。3. 貨車應已注意公車停靠,可能會有三寶從公車後方切出(這是鬼島必然現象),或是行人從公車前方竄出(這也是鬼島常有的事)所以,跟車的要保持12萬分的精神,避免有三寶來亂。故,這跟法律應沒關係(鬼島,你知道的),只是今天不宜外出罷了..PS : 其實我一直覺得ubike讓交通更亂了...
goodversion wrote:我在北美看到的是,公車停下來,後面的車也就跟著停了,台灣呢? +1以前年輕不懂事的時候,騎機車也會努力鑽車縫但現在..這種新聞看多了,已經不敢鑽了前車停,我就跟著停....確認左邊沒車了才敢繞過去以這意外來說,公車沒有過錯騎士不確認左邊就繞..有錯貨車看到騎士卻不禮讓..也有錯
Eigen wrote:公車完全停在格子內...(恕刪) 台北市 新的規定, 單車不能行駛在人行道. 除非人行道上有劃單車道.所以 在此處 單車需行駛在 慢車道.以前單車可以行駛在人行道,以前單車定義為速人.但現在, 單車需安裝 前燈,後燈,喇叭, 戴安全帽.規定一堆,變來變去, 而且看風向執行(抓違規,罰錢), 這就是鬼島.
imlkt84 wrote:1.單車騎在外車道、...(恕刪) 同車道是可以超車的.否則你可以檢舉同車道超車.這點我可以很確定不會違法.騎士在法律上完全沒錯也完全站的住腳.他唯一的問題是在台灣騎車應該要小心點.因為大車一般不會讓小車.所以很多人開車喜歡貼在機車後面.大車貼在小車後....
0928313411 wrote:如果把公車換成一般...(恕刪) 看單車騎士在線內(原行駛路線的那一道)還是線外(變換到貨車那一道)變換出去被撞死真的是活該(未禮讓後方車輛罪該萬死)如果在線內就要看公車了(公車移動時未禮讓,台北公車蠻常見的,反正你兩輪肉包鐵我四輪我就強姦你,沒想到出人命)
快樂上學去 wrote:台北市 新的規定,...(恕刪) 台北市 新的規定, 單車不能行駛在人行道. 除非人行道上有畫單車道.所以 在此處 單車需行駛在 慢車道.但 我都騎在人行道上. 罰錢就罰錢了.命比較重要, 錢乃身外之物.規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