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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的死亡車禍,女大學生何其無辜

1.受害者「女大生」雖小:這種騎車方式,誰遇到誰倒楣
2.法律沒問題,恐龍法官亂判:應注意未注意是要保護自己不是保護違規的肇事者

tutow wrote:
這位大大為你表示哀...(恕刪)


如果法律都讓受害者來判

照這篇的回文看來

那只要犯罪應該都是一律死刑了

想殺人只要尾隨,等他違規就可以名正言順撞死他

gtr86x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一點這條...(恕刪)


從新聞看來,婦人死亡的主因是頭部撞擊地面,次因是安全帽脫離,並非被高速物體撞擊。

肇事的主因是婦人搖擺不定,內側車道右轉,造成直行車不即反應。就算女騎士只有時速30,遇到來不急反應的轉彎車還是會撞上,婦人依然會跌倒,結局似乎不會有差別。
騎車應該不要三心兩意,害人又害己....真是自己死了 別人毀了

FUR4ANKU wrote:
從新聞看來,婦人死...(恕刪)


過失傷害一定跑不掉了

致死原因應該是未綁緊安全帽

女騎士應該是不用賠多少

kukoc999 wrote:
1.受害者「女大生」雖小:這種騎車方式,誰遇到誰倒楣

+1
類似的情況在自身發生過:

在機車車陣中綠燈起步通過路口(我順位在第二、三排,不是衝最前面的),為了閃避突然闖紅燈衝出來的騎機車的歐巴桑,

我的作法是剎車減慢速度來閃躲她,的確,也閃過了。

但,被後方接踵而來的機車撞上!

整起車禍,就只有我受傷被送上救護車,受傷、車損的部份全部自己塗牛糞....

很多突發情況不是你能想像或預料到的,結局更可能讓你跌破眼鏡


希望這個事件,該女大學生能多了解一些騎車的自我防衛經驗,整起事件中能全身而退。
MC小七 wrote:
這下我知道為什麼台灣這麼多判決這麼有趣了
因為她年輕就駕駛經驗不足??
我知道防禦駕駛很重要
但這種突然轉向出來的,除了職業車手,沒練個十年八年的,應該也很難全身而退
而大部分的人,遇到突然衝出的物體或車輛,產生的自然反射閃避行為,被你說成是要繞過去....
然後就應注意而未注意??...(恕刪)

假設是防禦型駕駛,判斷婦人動線的時間應該接近四~五秒,而不是[1、2秒][突然],減速到煞車時間還算充足。
真正要做到防禦駕駛,看前車或左右車道有不正常加減速時,會提早減速以維持自己能安全煞車的機會,而不是維持速度換車道閃避,讓自己在最後關頭賭身體的反射回避動作。


雖然女學生經驗不足,但我認為責任還是在婦人身上,畢竟防禦駕駛是保護自己,而不是保護他人。
記得台灣交通有一條,到路口要減速至能隨時煞停的狀態,女大生...這條如成立超速這件事是躲不掉

至於往生的婦人,個人的解讀..路況不熟,本來要左轉,發現不能直接左轉,想切到待轉區被後面的撞上....

(婦人先看了一下左邊,然後切去右邊,車速也不快)

另外..太多人騎車沒有防衛駕駛觀念...前面有一輛車靜止,又是綠燈....很多人這時應該就會減速了

至於三寶是誰.油門抓了就直直催....像趕著去投胎....有時也是另一種三寶....

這種三寶路上也不少..反正撞上再來哇哇叫
brotherneilss wrote:
很抱歉騎車開車了二...(恕刪)


恭喜你 沒遇到啥大事 我曾高速公路遇到小客車撞大卡車後旋轉飛越一台車車頂 再筆直高速的向我衝過來
我的頭一反應是剎車 而不是迴避 運氣好在對方在我前面2公尺處停住 但仍受到後車3台追撞後 差1公尺

前方突發狀況 並不是每個人神經大條可以反應 而且發生時也只有那幾秒
前面車主車頂被車爬過 他也是反應不及 還好整個事件只是小傷 車損
所以很多事故 並不是因為自己守規矩 遇突發狀況每個人都可以反應得及

眼看四面 耳聽八方
看前 看左(左側鏡) 看右(右側鏡) 看後(後照鏡)
這些交通規則是有教導的 怎麼 你都只是看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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