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佑佑 wrote:你是用聖水(雨刷)潑...(恕刪) 不是耶、只不過是用他的開車思想模式來開、只要在沒有警察的地方一般人要檢舉這種龜速車都不容易了、我還怕他檢舉我....不過我不會在國道這樣、因為車多太危險、所以要我用這種思維去開車、管他保持多少安全距離、那是你前方沒事、但後方追撞之類的有考慮嗎??很多駕駛判斷力不好、開這麼慢能確保人家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對你車輛速度判斷錯誤而導致追撞嗎?當人被撞是人家陪你、但你的生命呢??以為開快才有事、開慢一樣存在非常大的風險!!所以我頂多在快速道路這樣玩
體諒或當作別人有急事,很難嗎?沒看過烏龜硬要擋在老虎前面的說穿了你只是「在內側開得慢,前面視野好,又離大車遠後面的車子趕時間,關我屁事」這樣心態簡單說就是以自我為中心!!!!!!這樣的心態才是讓大家火大的原因有沒有想過,遇到一個不要命的、超車技術不好的怎麼辦?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多替別人與自己著想吧
buybuyhouse wrote:感覺上01的車友都...(恕刪) 這邊在討論的應該是車流量順暢下長時間占用內車道,北部上下班尖峰時刻占用內車道我想不會有人會怪罪。因為整條高速公路都是車,是能閃躲到哪個車道?
如果能開到速限+10kph還能說該路段在堵塞這種人應該是瞎子吧還有逼完前車讓道的車輛通常還是看到他保持在內線行駛所以別人擋在你前面就叫佔用自己開就叫超車這些人真的是嚴人律己阿反正在01警察說的他們都不信何必再繼續跟他們浪費口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