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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車道?


水平線 wrote:
意思就是小型車可以在...(恕刪)


你還是沒搞懂, 台灣沒有 "專用"超車道.
內線可用來超車, 但可以用最高速來行駛. (用意應該是來擋飆車的)
要超車也不能超速呦~ 既然大家都最高速了, 就無所謂要超車情況出現.

現在只有一個狀況: 當你在內線以120左右km 表速行駛, 後方閃燈, 你讓不讓. 法規如何解釋?
imt000040 wrote:
要超車也不能超速呦~ 既然大家都最高速了, 就無所謂要超車情況出現.




"最高速限" 是爭議最大最多的.

又如何去認定 "標準" ??

高公局卻用爭議最大最多的 "最高速限" 作為 "標準 ?!



因為每個駕駛者都不是機器人.

又因為有 表速 / GPS / 寬限值 等等因素.

所以大家都在 "合法的最高速限" 內.

每個人也都 "沒有超速" .

但就是會因為上述因素而必然產生 "速差".

慢的人覺得後方車輛 "超速" / "逼車" ??

快的人覺得前方車輛 "佔用" / "堵塞" ??



所以才說高公局 "用錯標準" 了!!

真正的標準!!

就是高公局一直 "刻意的遺漏掉" 法規條文中間的那一句話!!



imt000040 wrote:
現在只有一個狀況: 當你在內線以120左右km 表速行駛, 後方閃燈, 你讓不讓. 法規如何解釋?




呵呵!!

不是法規如何解釋!!

而是 "高公局" 如何解釋?!

因為執法單位是 "它" !!



目前現階段可以不用讓!!

因為 "高公局" 的 "錯誤標準" 是 "最高速限" .

前車是 "最高速限" .

後車必然是 "超車違規" .

所以你要從高雄凸到台北是 OK 的!!

"高公局" 背書認證的!!

變相鼓勵大家踴躍 "佔用" 跟 "堵塞"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卻又一直用 "宣傳(毫無強制力)" 的方式?!

要求大家不要 "佔用" 跟 "堵塞"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你不覺得自相矛盾嗎??


01的 大大們真客氣 還閃燈+喇叭



我個人都直接打方向燈把車靠過去的 閃燈 喇叭 只是增加自己危險而已

有的按喇叭還會緊急煞車

要你就減速讓我

還故意加速的 我就會讓你知道 甚麼叫做占用超車道
哈哈,我在另一棟樓被罵的體無完膚,還被肉搜等等,有時根本就是後車違規,難道前車就要為了讓後車而使自己違規與設身處在危險處,現在還能談佔用內車道嗎?
限速100km後車開到117km在嫌前面車如何如何,呵呵!難道臺灣高速公路沒限速與安全車距? 


http://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05191#63879981
frogghoul wrote:
哈哈,我在另一棟樓...(恕刪)



若前面没車這就是故意的!


我一定是遠燈伺侯

到你離開為止

這種100車手真是該去掛号
曾讚 wrote:



若前面没車這就...(恕刪)

可惜我前面有車,而後那台時速已經超過你們這些網友說的寬限值!
frogghoul wrote:
可惜我前面有車,而後...(恕刪)

表速跟實際對地速度能允許誤差,且表速需大於對地速度
表速117km/h,法規允許的實際對地速度可以落在106km/h左右
仍然符合100km/h+10km/h(寬限值)內,且他也沒收到紅單,旁人是在喊燒?
ariete wrote:

表速跟實際對地速度...(恕刪)

依照網友說的寬限值是+10,最高限速100km加10,應該是110才對都超過7km就算超速了,至於沒收到罰單光看我po的片段就很清楚,除非被現場抓到,要不他永遠收不到罰單!
twins0169 wrote:
請你先去搞懂表速跟實...(恕刪)

那又如何,不依照錶速要不要依照什麼來判斷目前的時速?錶速是每台車的標配,GPS又不是每台車的標配,難道就能因為錶速與實際速度不同就可以忽視限速嗎?
把超車道當快車道,一開始就是錯的
完全沒有超車道的功能


台灣高速公路會亂的原因
很大一部份是因為右邊比左邊還快
堵在超車道的
還不敢切回去呢

為什麼右側超車是不對的?
就是等不及,才會右側超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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