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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關違停什麼事 記者報新聞可以再扯一點啊 ~

Jerome700824 wrote:
若休旅車已經停止在...(恕刪)

怎麼很多網友都會自動過濾,只看自己想看到的部分?

我寫得很清楚:先不管法規或法官怎麼認定....
小宸宇 wrote:
你為什麼一直想拖休旅車下水呢?

沒有因果關係嗎?

chiashin wrote:
沒有因果關係嗎?...(恕刪)


若是人家沒有違規事實,
只因擋到視線,就有因果關係,而被拖出負擔責任

那所有的車禍事故皆有第三方可以拉出因果關係不是嗎?

小宸宇 wrote:
汽車行駛在路上不能減速。

另外,汽車未完全停止,就當下還沒發生違停的事,所以機車正處在超車的行為
既然是超車,那被擋到視線是理所當然的。後果自負。

汽車在道路上無狀況"驟然"減速,是罰6000元以上,的比超速還重

不過休旅車只是減速算不算驟然還要釐清

.展哥. wrote:
汽車在道路上無狀況"驟然"減速,是罰6000元以上,的比超速還重

不過休旅車只是減速算不算驟然還要釐清


我在吃中餐喝湯....別害我毀了鍵盤...

jack0101 wrote:
前方路口有車 休旅...(恕刪)



所謂的主因就是當這件事沒有發生能最大減輕車禍的發生

轉彎車在路口前有減速再三確認直行道有無車輛才進入路口
直行車經過路口無減速逕行超車 撞上已進入路口的轉彎車
而違停的休旅車阻礙車流導致直行車輛在看不清楚路口下超車
導致轉彎車輛看不清楚路口下轉彎

肇事主因很明確是違停的休旅車
直行車進入入口未減速也未注意前方車況為次因
轉彎車未注意前方車況為次因

肇責應該為70:20:10 or 70:15:15

lacuna0517 wrote:
肇事主因很明確是違停的休旅車
直行車進入入口未減速也未注意前方車況為次因
轉彎車未注意前方車況為次因
肇責應該為70:20:10 or 70:15:15


連主因 次因都亂入一通


懶的再說了




主因應該是路口加速超車吧!
其他的都比較像是在牽拖.



小宸宇 wrote:
若是人家沒有違規事實,
只因擋到視線,就有因果關係,而被拖出負擔責任

那所有的車禍事故皆有第三方可以拉出因果關係不是嗎?

跟各位對話真累!
我已經說了先不管法規或法官怎麼認定,就是只談因果關係,你還在扯法律責任!
你講錯有別人截圖糾正你
你卻說別人扭曲你
扭曲跟糾正你都分不出來
跟你對話才累

chiashin wrote:
跟各位對話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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