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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在快速道路摔車非死即傷,想試辦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先廢除以刑逼民制度。

我提個人意見

我反對重機上國道,重機駕駛對於車道的使用方式,與汽車不同

機車的靈活性(快速切換),放在汽車駕駛的眼裡就是不確定性,這對汽車駕駛而言十分危險

要機車放棄這種靈活性,是不可能的,所以為了所有人的安全 (包括機車與汽車駕駛、乘客)

我反對機車上國道
反對+1
不可否認優良重機是有
但看更多的是恐怖重機
切來切去 鑽來鑽去
在高速公路這樣一噴掉不是死就是殘
在快速道路看到的不是走車子中間就是側邊線都是違規很少乖乖跟在後面
怪了,在一般道路車禍不會非死即傷嗎?
lionli321 wrote:
怪了,在一般道路車禍不會非死即傷嗎?

交通工具駕駛的平均成熟度與事故發生率呈【反比】
交通工具的速度快慢與事故發生後的傷亡程度呈【正比】

所以,差異在於【速度】【速度】【速度】
中原一點紅 wrote:
交通工具駕駛的平均...(恕刪)


還在速度啊?
快速道路死亡人數遠低於一般道路的""數據""
您翻譯翻譯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吵什麼吵,凡車速能達到80以上就準上高速公路,這不就得了
走在路上都能被車撞死,還速度咧~
高速公路基本上沒行人,沒紅綠燈,也沒逆向車,開車騎車的環境相對單純,從快速道路的紀錄就知道重機在快速道路上死傷低,反而在一般道路高的多
高速公路是一樣的道理...
gungunM wrote:
還在速度啊?
快速道路死亡人數遠低於一般道路的""數據""
您翻譯翻譯
應該是你還在搞不清楚狀況吧!

十件A2所需要寫的報告總和也不如一件A1事故
十件A2所需要寫的報告總和也不如一件A1事故
十件A2所需要寫的報告總和也不如一件A1事故

人命是無價的,只要發生A1,相關單位從警政、檢調、鑑識、司法,過程之冗長,絕非你所能想像

所以不要再跳針的啦~
我在4樓已經結案了,現在我放寬到只要時數超過60的載具.都可以上國道.
pig300cc wrote:
吵什麼吵,凡車速能...(恕刪)
中原一點紅 wrote:
應該是你還在搞不清楚...(恕刪)


那您的數據呢?
A1+A2平面快速比較比較啊…
我洗耳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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