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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來做公益 檢舉達.魔.神人都請進


wetty wrote:
「南投交通隊也說,綠燈不走、紅燈提前停等設局手法,皆未違反交通法規,後車若沉不住氣違規超車,即使事後「反舉證」也難爭取免罰。」

不守法,道德己不及格在先了
...(恕刪)


我可沒說他這樣停有違規 我就是說他故意檔道當然別人沉不住氣也許真的違規,但這就是關係道德問題而已
Louis0608 wrote:
CC都自己影片爆料自己超速,但CC不說..........
重點是錢捐出去了嗎?

超速不能用自己的GPS、碼錶當證明啦
如果可以的話,就會有很多龜在國道內線的,檢舉別人超速了
紅夾子 wrote:
另外也別成為法匠,情理法,法是放在最後面

應該說,守法是最基本,不是最後面
kedo小柚 wrote:
車牌都換了,我想捐錢怎麼可能...

檢舉成案,交通隊會有回信
但,就是都還沒看到網友有回PO成功檢舉的

wetty wrote:
不守法,道德己不及格在先了...(恕刪)


這位大哥,我看你根本不懂守法跟道德之間的差別,應該先去拜讀一下孔子的論語。

而且我看到你用這事件警察說詞,並標註紅字發現。
你根本只看自己能看到字眼,而故意忽略,你不想看到的。
一值重複警察回復要人家耐住性子,而沒有發現2位警察說詞互相矛盾。
我也是醉了....

如下

「警方表示,不是檢舉男子說了算,這些檢舉影片最後交由警方判定,真的違規才會開罰。
第一中隊長林瑞銘:「速限有最高速限,但沒有最低速限。」
不過警方也提到,道路龜速不算違規,所以就算檢舉男子開的再怎麼慢都不犯法」


「台中市交通大隊表示...用路人遇到這種狀況仍需耐住性子,勿違規超車,若民眾發現檢舉人惡意放慢車速,可檢附影片向警方檢舉,將依事實認定開罰。」

上面沒有矛盾嗎?前一個說不犯法,下一位說可以開罰,那到底要聽哪一位的。

「南投交通隊也說,綠燈不走、紅燈提前停等設局手法,皆未違反交通法規,後車若沉不住氣違規超車,即使事後「反舉證」也難爭取免罰。」

上面這位警察說沒錯,難以反舉證,確實違規了,但是設陷阱的違反道德了,設陷阱者他沒違法,但是違反道德了、違反道德了、違反道德了,很重要所以特別強調三次。
因為他的行為違反道德,所以才會讓大家反他不是嗎?

最後給你一下建議
為了守法,希望行車在外能更安全,為了推廣全民守法,全民取締,建議你先從取締自己的家人親人開始,先跟車自己的家人,看見自己親朋好友一定要先檢舉,避免他們違規害到他人性命,並影響自己的生活,希望你能成為大家的楷模。
如果你對自己的親朋好友是用勸說的,希望他們不要違規,當你看到不熟識的人也用勸說的。
freeking0102 wrote:
這位大哥,我看你根本不懂守法跟道德之間的差別,應該先去拜讀一下孔子的論語

直接說明您的論點就好
論語那麼多句,是哪一句?
freeking0102 wrote:
「警方表示,不是檢舉男子說了算,這些檢舉影片最後交由警方判定,真的違規才會開罰。
第一中隊長林瑞銘:「速限有最高速限,但沒有最低速限。」
不過警方也提到,道路龜速不算違規,所以就算檢舉男子開的再怎麼慢都不犯法」

「台中市交通大隊表示...用路人遇到這種狀況仍需耐住性子,勿違規超車,若民眾發現檢舉人惡意放慢車速,可檢附影片向警方檢舉,將依事實認定開罰。」
上面沒有矛盾嗎?前一個說不犯法,下一位說可以開罰,那到底要聽哪一位的。

或許可以這樣理解:
單純開得慢,並不犯法
是否「惡意」擋路? 也要提供證據,交由警方判斷

認為Prius錯,就送檢舉,看警方會不會開他罰單(甚至,更嚴重,移送法辦)
freeking0102 wrote:
「南投交通隊也說,綠燈不走、紅燈提前停等設局手法,皆未違反交通法規,後車若沉不住氣違規超車,即使事後「反舉證」也難爭取免罰。」
上面這位警察說沒錯,難以反舉證,確實違規了,但是設陷阱的違反道德了,設陷阱者他沒違法,但是違反道德了、違反道德了、違反道德了,很重要所以特別強調三次。

南投交通隊有說Prius不道德嗎?
freeking0102 wrote:
因為他的行為違反道德,所以才會讓大家反他不是嗎?

道德,是否有一定的標準? 
大家,是指Everyone每一個人嗎?
freeking0102 wrote:
當你看到不熟識的人也用勸說的。

您要不要勸說一下宜蘭這位?
宜蘭Tercel違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602/876435

wetty wrote:
直接說明您的論點就...(恕刪)


你都一句一句回覆我了,怎麼故意跳過我建議你先去檢舉你的親朋好友這件事情

難道你覺得你的親朋好友違規沒關係嗎?

台灣胖胖糖 wrote:
既然要大家來檢視他...(恕刪)

有種偷拍
卻沒種出來面對
偷偷換車牌
建議大家如果想要檢舉,請針對違規行為,不要針對特定人士 (例如跟拍家人或是本篇之爭議性人物)

大義滅親是很困難的,但若因為家人也會犯的錯,就必須容忍社會上其他所有人也可以犯
也太鄉愿了。



freeking0102 wrote:
怎麼故意跳過我建議你先去檢舉你的親朋好友這件事情
難道你覺得你的親朋好友違規沒關係嗎?

警察,也沒有百分百取締每一件違規
法律,也沒有要求民眾一定要檢舉每一件違規,否則不准檢舉

如果有人自我要求,每件違規都要檢舉,即使是家人,我也給予尊重

我的回文,就是依法規、警方判斷
從來沒有說,每一件違規都要檢舉

再說,您自己呢? 您要求別人的事情,自己執行率如何?
花狸鹿貓 wrote:
有種偷拍
卻沒種出來面對
偷偷換車牌

大馬路上的違規,是公開行為吧?
再說,Prius的車牌都被公布了,大家也可以拍他違規
cdyao wrote:
但若因為家人也會犯的錯,就必須容忍社會上其他所有人也可以犯

父母沒有檢舉自己孩子吸毒,就不能檢舉別人吸毒嗎?
wetty wrote:
超速不能用自己的GPS、碼錶當證明啦
如果可以的話,就會有很多龜在國道內線的,檢舉別人超速了
(恕刪)

當然超速是不能用GPS當證明,但影片也是真的超速了不是嗎?


臺灣高速公路就是這麼小,車這麼多,難道高速公路塞車時你們這些檢舉達人都檢舉高速公路龜速如何?


我每天開車也看到一堆交通違規我也沒有想要檢舉害人家荷包失血,現在檢舉達人的心態是把檢舉交通違規當作他日常的消遣娛樂,這是病態了,有病就有看醫生 OK?

Louis0608 wrote:
當然超速是不能用GPS...(恕刪)


因為檢舉很好玩
看民眾被開罰超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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