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amoto2008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6款......在十字路口或叉路口之情況,遇無號誌管制或有號誌而無左轉車專用時,直行車輛之通行權優於轉彎車輛。但有下列情事者例外:左轉車已達路口中心處,而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則直行車應讓左轉優先通行。
此路口沒有設置左轉專用號誌,且豐田車已達中心點(燈柱),所以不是直行車(bmw)路權最大。(恕刪)

該規定已於民國95年6月30日修正
修正後關於轉彎規定,內容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5款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結論:單純就目前的規定與路權來看,路權確實是直行車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