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yune wrote:
恩,因為肇事責任鑑定...(恕刪)
這個肇事責任鑑定是完全依據如前面所敘述的結果?很好奇是哪個單位鑑定的,更正確的問是哪份報告
bbddll99 wrote:
哇塞....70萬的...(恕刪)
lordyune wrote:
起因是我剛開車出門沒多久,
淡水河邊的貝殼 wrote:
這個肇事責任鑑定是完全依據如前面所敘述的結果?很好奇是哪個單位鑑定的,更正確的問是哪份報告
SHCC wrote:
4.回到首發文文本,相信10個人之中,會有9個人認為是樓主為主因,結果樓主已公開說明「筆錄--初步判決」結果是「阿婆為主因」,駕駛(車輛)為次因。
之前呼籲樓主拿出guts,將結果更新,給大家知道下。還真的是「給在01這裡的人」,教育與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