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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超速」超車,還不懂嗎?(5/24「文末」新增高公局最新函覆結果)

kunfeng2002 wrote:
台灣的客運都開120然後佔中外線逼車
與其被大貨客車逼車追撞
不如120慢慢開內線
以上是我猜的


統聯 國光號...都有限速
不會設120

nxwo wrote: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疑...(恕刪)


小弟只能說

官方回答

當然不可能自打嘴巴

沒錯

你的理論是正確的

有條有據很有道理

在法律上找不到任何瑕疵
(除非能證明你的110速限並非真正的標準110)

希望你永遠都不會遇到壞人啊
這種有關"內線超車道"的樓,也發太多了吧

小弟只有一個很簡單的想法,提供給各位參考

有搭捷運的應該都知道

搭手扶梯時,不趕時間的人都會靠右邊站,以便趕時間的人可以從左側快速通過

政府也沒有明訂沒讓會有任何罰責,這是大家的一個共識

你可以選擇不讓,反正站著不讓也是會到

如果後方的人跟你說"抱歉,借過一下",在正常的狀況下,一般人都會讓,

如果你還是堅持不讓,那我會覺得你的公德心有問題!

如果大家都能同理心,把相同的狀況用在內側車道上

應該就不會吵那麼多棟樓了!
david-wu wrote:
有搭捷運的應該都知道
搭手扶梯時,不趕時間的人都會靠右邊站,以便趕時間的人可以從左側快速通過
政府也沒有明訂沒讓會有任何罰責,這是大家的一個共識


我在左邊用走的
也不會因為後頭用跑的就跟著跑起來
也不會去[讓]他(只是製造危險)
台灣法律講的是未被判刑前都假定是無罪的 (無罪推定原則)

後車沒有被警察開單前你都要假定他是沒有超速的

你也沒有用測速裝置舉證後車超速

那麼你佔用超車道阻擋超車就是你無理了

nxwo wrote: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疑...(恕刪)
這個比喻不一樣
你既然在左側用走的,就相當於在超車道持續超車,是合理利用超車道的行為
但是萬一你走累了停下來,就應該讓給後面用跑的人(當然是在右邊有空間可以讓的情形下)

孤鴻海上來 wrote:
我在左邊用走的也不會...(恕刪)
那怪了,今天從二高竹南回板橋,一路上內線 中線 外線,總是在內線得降到小於100km/hr

然後在換至中線超車,倒底超車是要內線還是中外線呢?




nxwo wrote: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疑...(恕刪)

ragexyz wrote:
既然前車已用最高速限行駛了
就表示無違法

而後車還能撞上前車
就一定是後車錯
因為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
後車肇責100%
前車肇責0%
...(恕刪)

+1
法律上是規定右側不能超車,否則要罰
但是在台灣的高速公路不由右側超車根本不用開了
在內側車道遇到一台龜車就要慢下來等他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GhostSheu wrote:
那怪了,今天從二高竹...(恕刪)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偷東西,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搶東西,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欠錢不還,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打人,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罵人,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貪污,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賄選,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殺人,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放火,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下毒,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綁架,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恐嚇,還不懂嗎?
有法律這麼久了,就是不要不孝順,還不懂嗎?
.......................................
有人類這麼久了,還是這麼愛吵,我真的不懂了.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想法,
想讓你就讓,不想讓就不要讓,
會發生什麼問題,自然有當事的兩方自己去處理.

憑什麼你認為對的事情,別人也要認為對?
那麼他認為不對的事情,你也要跟著認為不對嗎?

沒有人會說錯的話,
對錯常只是因為別人說的話和自己不同.
所以硬要分個對錯.
就不會有兩個都對或兩個都錯的情況產生嗎?
對錯只是在比較過後的一種統計吧.

法律是用來處罰沒有道德的人,
道德才是自己心的的一把尺吧,(只是每個人尺度不同)
法律都年年在修正了.

理論上:
該讓就要讓,不該讓就不要讓.
實際上:
想讓就讓,不想讓就不讓.

不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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