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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逆向行駛特集嗎?我也要加入





有警察在旁邊,卡車還是要這樣逆向行駛

我如果來不及煞車就會撞上,往好處想是,剛好警察可以馬上處理


不過還好我及時煞停了,不過我一點都沒生氣,連喇叭都沒按,甚至嘴角還微微上揚

因為"出門多忍讓,回家再檢舉"就好了


回家後,一看行車紀錄器,果然不出所料,

因為快要撞到,所以距離很近,車牌又大又清楚,超容易檢舉的,哈哈


後來開獎結果如下圖





爽,哈哈哈哈

pafupafu wrote:
逆向行駛特集嗎?我也要加入


哈,您分享照片,過關!(通關密語)

說真的,

我總覺得一般市區道路(非山區截彎取直)要逆向行駛,

應該不常見,

但是最近在都會區路上遇到頻率有提高,

看來我要來加買意外險、醫療險,再加買實支實付的附約險(超便宜),

考慮考慮!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總覺得一般市區道路(非山區截彎取直)要逆向行駛,
應該不常見,



報告併大,其實在喔伊喔那兒

某些路口有很多這種逆向的

都是前面的車遵守交通規則,例如停等紅燈或停等左轉箭頭燈,或者停等保持路口淨空的

後面愛違規的車就覺得"啊,你是在停等什麼呀??我要過咧,真是擋路"

就直接左切穿過雙黃線,逆向+闖紅燈或左轉箭頭燈囉,哈哈

有的還會附贈喇叭哦,意思是"你是在停什麼??擋路"

有點像高雄,守交通規則停等紅燈的反而會被叭,因為擋路


喔伊喔有個超級熱點,有個左轉箭頭燈,只有我在停等

前面的車不停等,後面來的車也沒人要跟著我停的

客氣一點的會從我右邊繞過,再闖過路口左轉
-->一個等左轉燈的時間,汽機車合計大概有10台吧

不客氣點的,直接左切闖過雙黃線,從我左邊逆向闖過左轉,
-->一個等左轉燈的時間,汽車合計3,4台吧

最不客氣的,還附贈喇叭,一個等左轉燈的時間,大概有聽到3,4台的喇叭聲吧

那時我真的會覺得,這世界上好像只有我在等這個左轉燈,我好像是錯的,

感覺時間好漫長好漫長,哈哈


最諷刺的是,那個路口還有好幾個告示牌,

特別寫著"請按左轉燈號行止",感覺這世界上只有我看的懂國字,哈哈


本來想全部13,14台都檢舉的,但因為速差和角度,檢舉難度高,這樣實在會過勞死

後來就只有挑逆向那3,4台檢舉囉,但因為難度高,還是有得放生的


後來我就儘量避開不走那個超級熱點了,寧願繞路,眼不見為淨,

因為真的太累了,看到不檢舉又覺得對不起自己,檢舉又會過勞,哈哈哈

pafupafu wrote:
紅燈右轉是"第53條第2項",明顯不是上面寫的第33條第1項,第2項,
所以並不適用6分鐘6公里,1個路口原則
判決書也有法官說過不適用,打槍收罰單者誤解法條,但懶得找了,哈哈
以上法條給你參考,就寄給署長抗議一下員警誤解,但不要期望太高,
因為有些警察就是不鳥法條法官署長
但起碼盡力了,也可增加自己法律常識




謝謝P大這麼詳細的解釋
實在感謝

這件我後來送新北市市長信箱

然後蘆洲分局回覆說"因檢舉量大,屬誤植",表示會另案舉發

這樣真不曉得是該感謝員警,還是什麼的

我印象中,台北市的員警從沒退過我件

新北市的退了幾件

上次還一個跨雙黃說沒違規的

都是轉送市長信箱,才改口說"誤植"

就直接承認退件理由不合理就好了,都幾歲的人了,認個錯這麼難,都推給誤植

真是
Jack 你好棒 wrote:
才改口說"誤植"


哈哈,不過起碼結果是好的啦,就是願意改成開單,就恭喜啦

至於原本不開單的理由是"誤植",還是"誤解法條",還是"心情不好刁難",都不是那麼重要啦

就給承辦警察點台階下啦,反正願意改開單就好,畢竟還要長久合作下去,撕破臉不好看


其實遇到願意改開單的承辦警察,已經算好的了啦


最怕的是遇到寄一堆法條,函釋和法官判決書給署長,還是完全不鳥的,堅持不開就是不開的

例如某分局的轄區內,機車上就算沒人,也算可以立即行駛,寄署長也一樣不鳥,不開就是不開

例如國道某大隊,認定標準就是要和他們國道警察局交通科對做,寄署長也一樣不鳥,不開就是不開


署長,法條,函釋,法官判決書,交通科,全部不鳥,就是要對做,不開就是不開,承辦警察最大

遇到這種我也只能投降了,並且加入他們,打不過他們就加入他們咩,哈哈


所以遇到願意改開單的承辦警察,我覺得已經是算好的了

pafupafu wrote:
所以遇到願意改開單的承辦警察,我覺得已經是算好的了


這樣一講

好像有點悲傷的感覺,就不深入說了



我就是絕對的以尊重的言行來向承辦人溝通

尊重他,若遇到仍不願改開單的員警大哥

我會告訴他,若我遇到民眾在該處因為違停車受傷

我一定會把這次打槍不開單的資料、承辦人留給他們

若真能爭取到些許的國賠,承辦人有可能被追償,他要跟自己的錢過不去,就賭賭看



而交通科的回信長官,也不能以"該位員警不願開單"來回復

他沒有開單權嗎 ?

下面的人不做,只好鼻子摸摸自己做了

反正我就把資料都留著,若真有人因為這樣出車禍

也真的拿去申請國賠

到底誰有責任,誰沒有責任,到時就知道了

Jack 你好棒 wrote:
反正我就把資料都留著,若真有人因為這樣出車禍



如果違規證據充足卻不舉發,

我相信這樣的承辦人以為幫到違規者,

事實絕對是在害違規者,

天會看的,

加油。

pafupafu wrote:

特別寫著"請按左轉燈號行止",


哈,

泰山區有這樣的告示牌,

我倒是沒有印象,

我上周去羅東,倒是有看到這樣的告示牌,

至今不忘,

以後每個紅綠燈下面,

會不會都要掛牌寫,

請按綠燈號誌行駛,

哈哈,

違規駕駛太聰明,守法的被欺負,真奇怪哦。

加油。

常在檢舉的人~知道趨吉避凶~可以用最安全的方式行車~額外的收穫就是讓對方吃紅單爽

不檢舉的人~或是愛違規的人~肯定是一股腦兒衝過去右轉~然後發生碰撞爽

這就是有沒有檢舉的天壤之別

有常在檢舉的人~行車肯定是倍加小心~危機意識比一般人高出很多~我們天生銳利的鷹眼~不但能保命~更可以打擊犯罪

好了唬爛到此~總之就是~鼓勵大家檢舉做功德啦
pafupafu wrote:
報告併大,其實在喔伊...(恕刪)

我特別喜歡挑戰這種路口,角度擺好就行了
下周要提早起床去堵某菜市場一堆闖紅燈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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