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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收罰單 是讓你回憶當初駕照是怎麼考上的 是善意提醒 怎麼會是報復?? 請勿汙名化檢舉人

該不會你連駕照都沒有吧?
A辣愛怕跑 wrote:
4分鐘內3次違規 違規地點方圓500公尺內 警方已通知全數成案開罰 供你參考


好的,A大,感謝

不過我們比較不能用"其他員警已開單",來要求,其他員警也開單,比照辦理

因為有的員警有肩膀,我敬佩

有的員警就,嗯,很棒


若能舉出哪個法條,或會議紀錄,就能要求我住家附近的員警也比照辦理

至少他不開罰的話,我轉送市長信箱也站得住腳,並沒有為難他

但前提是要知道是否有支持的法規



還是謝謝您的例子

這表示,您檢舉的地方,員警也很有肩膀呢,真是民眾的幸福

既然有這種疑慮
就換個帳號試試看吧
用兩三個帳號去分開檢舉
要不然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

結果那位鄉民
根本就沒有來
隨便告告.然後躲在家裡等結果
天底下哪有那麼便宜之事
這筆帳我記住了
你亂告又不敢來
這個債你自己永遠留著~老天爺會叫你還的......等著瞧好了
A辣愛怕跑 wrote:
我很有誠意的到偵查庭去說明


恭喜您準備接不起訴書慶祝囉!

原告不出庭陳述,

除非被告犯罪事實清楚,

但這種網路留言絕對是不清不楚,

因為連誰是誰,不是真名沒有臉部照片,怎會清楚!

所以遇到四處留言釣魚的訟棍,千萬別和解囉!

加油!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恭喜您準備接不起訴書...(恕刪)


補充一篇很實用的PTT之文章,

節錄裡面一句話:

原則上,如果是和原告同一個地點的,也許原告會出庭。
但是,幾乎只要移轉管轄後的,原告都不會到庭。
就算是同一個地點的,版上的這些訴訟大師也幾乎都不太出庭的。

『因為他們的目的不是打贏這場官司,而是在官司的進行中逼你和解
然後收取一定金額的和解金。』



以上來源: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392731747.A.49C.html

現在一堆貨車會在車前檔貼隔熱...根本拍不到有無人在車上(大概是這樣方便不怕被檢舉併排停車吧)

我看過很多貨車併排,就算在車前直接拍照,也無法拍到是否有沒有人在車上,


像今天拍到最誇張的,逆向停車,婦人推嬰兒車不知道該怎麼走...馬上檢舉!



我覺得是大家盡一份心力,把那可惡自私的違停檢舉吧!沒奬金也沒差...

你不做一點,他不管那點...然後又想要自己的家園安全又舒適怎麼可能...


另外的確有個網友說,不是祇有"違規","不違規"兩種選擇...世界不是祇有黑與白..

對於檢舉達人有違規必檢舉,真的覺得不必要弄的社會人心慌啦...不要太過份的違規,也別什麼都拍...

k6497331 wrote:

對於檢舉達人有違規必檢舉


沒有一個人可以做到違規必檢舉,

所以不用因此而評論。

我號稱並排違停必檢舉,

可是一天全台幾百萬次的並排違停,

我只能檢舉十台,二十台

比例如此之低,

所以別用浮濫檢舉來框檢舉者,

違規比例比被檢舉比例,絕對高過十萬倍。
併大說的完全正確
全台灣一天違規萬億次數
被檢舉的只有1%
事實上明明就是浮濫違規
有心人士卻說浮濫檢舉...然後要求廢除檢舉制度
完全是在顛倒是非

A辣愛怕跑 wrote:
有心人士卻說浮濫檢舉...然後要求廢除檢舉制度
完全是在顛倒是非


說檢舉浮濫的人,

真的好奇怪,

明明路上違停的一大堆,

收到被檢舉的罰單,保證沒有幾個,

這樣就是浮濫,

那違停,違規不就是大海嘯,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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