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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衝沙 ! 要我撞旁邊喔?

心似流水 wrote:
影片裡哪裡看到壅塞?(恕刪)


壅不壅塞前面已有多人具體討論過了,

您大要視若無睹,那也是您的選擇,

若下回您有幸,遇到這兩道匯入一道的且一模一樣的情形,且前車也已相互交叉禮讓,

若您不幸撞上去,您再用您堅信直行車優先的論調,

再來看是直行車的肇責大還是類小黃車的肇責大。

當然,您拿和網友爭辯的論調去和車鑑會的委員爭辯肯定無用,

他們只會讓雙方陳述後,問完他們覺得有疑問的提問後,

依他們的定見,會後再來判定誰是主肇責或次肇責。

通常,收到鑑定意見書後,很多人傻眼也很常見。
心似流水 wrote:
去看看士林地院105年度審交訴字第38號刑事判決,過失致死有在跟你們在那邊交叉匯入嗎?還是直行車優先?麻煩自己先去看一下。


你舉的判例是第98條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
事發地點

樓主遇到的情形是102條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心似流水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恕刪)


看起來法條背很熟,案例也背很熟,看起來是做律師,法務人員相關行業,以後你的人生就好好每條每則都好好遵守喔,千萬不要違背任何一條喔,難怪現在有這麼多令人髮指的判決存在。

以後這類人千萬別切換車道,以後千萬不要遇到合併車道,你要切換進另一個車道,你就好好停下車來等喔,還是不換車道直接撞牆也可以。

現在知道讀法的有多麼高貴,別人說的都是屁,只有讀法的認知才是對的。 

懶得浪費口舌,這類人無法理解與溝通。
robin0222 wrote:


你舉的判例是第9...(恕刪)


他舉的判例根本就跟蘇花改這段完全不同,根本硬拗,原來念法律的都是這般模樣。見識了。
百慕里 wrote:


符合但書時的狀況...(恕刪)

他真的完全看不見的,他只看見自己想看的東西
心似流水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恕刪)


保險就是為了應付這樣的,以後遇到一樣的情形,想維護你所謂的直行車路權就來撞吧,就讓保險公司慢慢跟你玩就好。就來看看誰的肇責大。
剛好我今天早上也遇到了類似的狀況, 我直接點, 連前面一點的部分也貼一下
影片後段, 我用雙鏡頭的方式去排出來畫面
 
我打方向燈的時機點是在地上由長白虛線轉到短白虛線時就打了
對方擦撞到我的後照鏡時, 我的車身已經跨線一半了
 
中間的部分就跟樓主剪出來的影片很像
影片要有完整一點, 就算被砲了也才知道有錯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TonyChenn wrote:
剛好我今天早上也遇到了類似的狀況, 我直接點, 連前面一點的部分也貼一下
影片後段, 我用雙鏡頭的方式去排出來畫面
 
我打方向燈的時機點是在地上由長白虛線轉到短白虛線時就打了
對方擦撞到我的後照鏡時, 我的車身已經跨線一半了
 
中間的部分就跟樓主剪出來的影片很像
影片要有完整一點, 就算被砲了也才知道有錯


樓主全錯
按照本棟大樓的結論
樓主不該這樣硬擠
應該停等直到隔壁車道沒車才能匯入

期待其他人停等的正確示範影片
sunland wrote:
樓主全錯
按照本棟大樓的結論
樓主不該這樣硬擠
應該停等直到隔壁車道沒車才能匯入

期待其他人停等的正確示範影片

報告...已有心裡準備被砲火轟炸.......
就等其他人的正確示範影片出來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PONTIAC 47 wrote:
怎麼感覺全台灣的高素...(恕刪)

通常是大家嘮嗑完也沒結論,樓主也不會跟大家講後續處理,各人繼續依照著自己的絕對路權勇敢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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