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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注意】交通違規檢舉修法草案將對民眾檢舉案件提供一次「勸導」機會,違規達人笑呵呵!



obicome wrote:
如果砍人也可以這樣..... 我砍了人,可以跟我說砍人是違法的 ,
那我砍人後一定不會再砍人了!
但第一個我會砍的應該是第一個提這法案的這個立委.....
ryan00014875 wrote:
帶刀子上捷運,上大眾(恕刪)
把刑法跟交通違規扯一起
宙王 wrote:
把刑法跟交通違規扯一...(恕刪)


沒事兒沒事兒,我有貼參考資料了。


我想..帶刀子你不拿出來就沒人知道
但拿出來了,就會造成恐慌
如果再加上特定行為

現在這個風氣,很難說服法官主客觀認定
帶刀子再拿刀子出來做出特定動作
都會逃不掉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的過失
你要辯是自我防衛
雙方的自我防衛的能力比例原則又有落差


現在還是辯稱自己有思覺失調
可能比較容易下莊
RICK wrote:
近年來不論是車輛銷售(恕刪)


支持修法

還大家一個開車時免於恐懼的自由
你們要不要先探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標題文字順序?

是以有規則的管理讓交通順暢有秩序為優先還是處罰為優先?

如果以處罰為優先怎麼標題不是
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
處罰應該擺在管理在前面阿

是以管理為主處罰為輔?
還是處罰為主管理為輔?

如果是以管理為優先
所以違規先開勸導單,又有什麼奇怪的嗎?
到底在反對什麼呢?

又何必擔心害怕變成檢舉被限縮了呢
沒限縮你檢舉阿,只是警察有裁量權先開勸導單阿。

只是有會申訴的機歪檢舉人會往上申訴
變成是檢舉人才有裁量權。

所以,從頭到尾
檢舉人在害怕什麼?
你們還是可以放大絕去申訴阿


如果是送件量大量的檢舉人認同是以管理為優先

在下提供一個最快的捷徑,免參與國家考試
又可以管理,又可以引導民眾有秩序的開車
又可以真正避免民眾肇事,又不會被網友肉搜臭罵。

最重要的是還提供讓你有參與感跟大家一眼就看出來還會尊敬你鮮豔的制服。

那就是





不要浪費時間在剪輯跟上傳影片了
義交會是您最好最快的選擇。

千萬別小看義交這樣哦,這水可是很深的。
眼觀耳聽 wrote:
嬰兒什麼都不知道才會不定時大小便,

有駕照的人會不知道什麼是違規嗎?


你這舉例....

嬰兒不是不知道

是不知道怎麼用說話的方式來表達....

還是你24h盯著他的臉部表情?
壓驚壓驚壓驚,修法前繼續送件,今天很有效率的送了70件。你相信新聞報導的第一名只檢舉1萬件嗎?
顆顆 乾脆交通警察也廢掉算惹 反正大家都有一次的機會r
tomlucy2000 wrote:
顆顆 乾脆交通警察(恕刪)
廢什麼廢?全世界都有交通警察但哪國有這種方式的檢舉制?沒意義的發言
擁有這世界財富的男人『違規王』哥我.Love.違規。
他留下一句話,令許多人爭相前往「違規的航道」。
「想要我的寶物嗎?想要的話自己去違規吧!我將我所有的財寶都藏在那裡!」

違規跟檢舉從來就不是像雞生蛋、蛋生雞這樣複雜的邏輯問題,
反而更簡單,
你不違規又怎會有人可以檢舉你呢!?
用膝蓋就可以想通的答案,
又怎會有一堆人出來哭么?
可見真的是人性本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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