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未保持安全距離和超速被開單 都PO爆料說遇到龜車害我被開單 然後一堆飆仔跟著起風最近更好笑的是山路跨越雙黃線被檢舉開單也說龜車開30害他跨越雙黃線 一堆飆仔跟著起風還說要把開30的拖下來打然到不知道現在一堆山路限速30嗎? 真阿呆希望高速公路能用etc抓超速發生車禍的都嘛是飆仔害的
herblee wrote:完全錯誤 , 同車道(恕刪) 就是容許超車道最高限速行駛,若你認為前車慢車也不是你能舉發處理。所以重點就是容許最高限速行駛,只要警察測速符合規定不管後方有無車或前方有無車都不違規。 重點後方還是要保持車距不可超速。
已經是最高速限+10km的錶速了,還需要讓道嗎?讓給違規超速的人用嗎?我不是很懂。但如果前方無車,而且已開最高速限+10km了,但又跟中線車道並行的話,其實還是建議禮讓回到中線,避免塞車,這也是道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