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428 wrote:我們就來請教一下這些...(恕刪) 前後各一張,3分鐘後再一張就可以送紅線停車了。這個應該沒這麼難,可以動動手去查吧?檢舉人也不是那麼閒,還要知道路名才有辦法檢舉。要剪成影片要截出車牌號碼,還要去看地圖看看是哪一區的警局負責的.....除非妳是嚴重礙到別人,不然誰吃飽這麼閒會去檢舉啊⋯⋯
LEO428 wrote:我不是要問怎麼檢舉我(恕刪) 檢舉就是一種報案的動作看到人違規就類似看到有人犯罪一樣(當然沒造成傷害前,罪不那麼重)若看到有人對人傷害或搶劫試問有人會問為什麼要報案嗎?思考一下吧
LEO428 wrote:我不是要問怎麼檢舉我也從不檢舉我是要問檢舉魔人們這種情況你們還是堅持要檢舉嗎?(恕刪) 林北走路當行人,車亂停在斑馬線上的一定檢舉。林北在公車站等公車,車亂停在公車停靠區的也一定檢舉。要違規至少也要有點common sense,宇宙不是繞著你在旋轉的好嗎。
LEO428 wrote:檢舉魔人們不要躲避我(恕刪) 會阿...國外可是沒有任何路段都可載客呢~台灣有些地方也有規定! 妨礙交通必檢舉!!路線和路邊線的顏色也是根據交通流量評估畫出來的.可別說小違規不影響交通!!警察不再現場 也沒有車的情況 也不該闖紅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