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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違規在先但對方肇事逃逸(已提告)

殺破狼~丹 wrote:


肇事逃逸刑期已經...(恕刪)

聽你在亂講,肇逃是公訴罪,哪來的和解不和解!
JasonStock wrote:
樓主的狀況前幾個月家...(恕刪)

這狀況跟樓主的狀況不同,若有證據其實應該告得成。
tt_koupe wrote:
幾個月前,某人早上開...(恕刪)


說到這

朋友被撞

被後面機車撞的告

朋友也告他

也驗傷

没叫他賠
反而叫我賠

我很閒一起去法院玩
朋友說怪人一堆


2個都是機車
Changrr wrote:
所有沒停下的車子都告一遍...(恕刪)

沒停下的車子 都可以主張自己不認為自己是導致車禍的主體
且認為事情與己無關

請注意 此件車禍
車主是曾詢問路人前面摔車的事情
這表示車主"可能"認為自己是有責任的
且為此車禍的兩造之一

當然 這個"可能"就是此件案件是否成立的主因
險路勿近 wrote:
你這種回話很容易上法...(恕刪)



你好。
真的就是有很多不理性的人,謝謝你提醒他,
不然或許會有另外一篇討論文😂

謝謝
自摔提告的案例

很多人越來越冷淡,就是怕莫名惹上事情
因為太容易被牽拖到了~
汽車有夠衰小
遇到這種還要花時間在那邊跟你耗
Changrr wrote:
你好,剛剛關於釋字777...(恕刪)


我不是法律人,沒辦法給你精確的解釋。
我個人認為是大法官只是說該法律條文有部分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但是該怎麼訂立更明確的對象、規範與處罰,那是立法院的事。
Finepix~鋼 wrote:
肇逃是公訴罪,哪來的和解不和解...(恕刪)


和解 是換取刑法減輕的唯一法則
(不然就要讓法官認為你有反省 與改正的意願)
多數車禍都是依此來做為是否有彌補受害者的意向

不然 就算依照舊法,超過半年的刑責
要是 因此判定徒刑 且無法易科罰金
那就真的是虧大了....
dgame wrote:
沒停下的車子 都可以主張自己不認為自己是導致車禍的主體
且認為事情與己無關

請注意 此件車禍
車主是曾詢問路人前面摔車的事情
這表示車主"可能"認為自己是有責任的
且為此車禍的兩造之一

當然 這個"可能"就是此件案件是否成立的主因

沒停下的車子 都可以主張自己不認為自己是導致車禍的主體
且認為事情與己無關

反之,停下的車子 一樣可以主張自己不認為自己是導致車禍的主體
且認為事情與己無關
停下只是基於人道立場,或是好奇心,看看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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