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atlife wrote:小貨車駕駛當然是肇...(恕刪) 不能認同這樣的觀念這樣也可以檢討被害者家屬如果沒有小孩,被撞的就是大人了,難道這是應該的?當大家指責加害人的時候,總會有人想要檢討被害人(是想凸顯自己的觀點與眾不同嗎?),同理心很難嗎?
我在台北開貨車,行人過馬路我都幾乎禮讓,前後左右都沒人我才會過,小孩過馬路我絕對會停下來每次轉彎頭都轉好幾圈才過去,前提是行人沒闖紅燈,不然我也不會讓每個人自己做好才能要求別人跟著做,好習慣要互相影響只是每次看小黃10台有9台都不會禮讓行人,真覺得活該被人當作馬路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