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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車禍後續,台灣的法律真的就像垃圾一樣

看看另一件車禍你會覺得你算幸運了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74130?utm_source=Yahoo&utm_medium=Yahoo_news&utm_campaign=newsid_1074140&fbclid=IwAR3g0Jqq6BxGXfPp4LiuDeNeLM8IiQWgePQx1hM7z4T2qSsX7StGtINLtnk


女兒被撞命危「對方拒賠」 老母哭斷腸下跪:求你可憐我

看來有保險還是比較有保障 很多人都是裝死 一副沒錢不想理 甚至還能反吿過失傷害罪
開車快二十年了.
十年前 開車技術是最純熟的,
一直到前五六年吧 台灣的路上還算好開
(當然自己要有駕駛導德與防禦駕駛的關念, 即便走路都是)
可是這幾年不知是怎麼了, 汽車太便宜嗎?
路上一堆橫衝直撞的? 一堆方向燈是選配的?
連高速公路車距不到三米 大貨車小客車都這樣超車
我一直討厭人家說這裡是鬼島, 可是事實上.....

這兩年遇到的公家機關, 檢/警/調, 態度也只讓我搖頭.
守法的人都是傻子就對了.

台灣要提升的是人的素質
包括 你 我 所有人
而不是哪裡蓋一個賽車場 哪裡蓋一個遊樂園
從教育做起, 來的及嗎?
即使有心 我看至少也要經過兩三個世代以上,
才跟的上真正的先進國家
請點我ID看精彩文章
我不覺得有什麼法律可以對付這種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人耶
沒錢的通常講話最大聲

axr6902421 wrote:
如題,先前小弟一篇...(恕刪)

新好男人普京 wrote:
想太多了吧什麼年代...


@@~

那是婦人沒告你吧?

傷成那樣, 只要提告, 你一個路口未注意就最少3成了~
版主其實在路上開車真的要小心為上,能讓這些三寶就讓,閃不掉就沒辦法了,在台灣違規不守法的人很多,就算你0責任,光後續的修車與橋賠償就很傷腦筋了,遇到正常人還算運氣好會好好跟你談,遇到無賴三寶你也沒辦法還會一肚子氣。台灣法律重人權是好事,但相對的副作用就是一堆垃圾也愛濫用。
所以要買保險.人要是沒受傷都給保險公司處理
看起來...是對方靠右後來個大迴轉...撞到
你這邊有人受傷...所以會有刑事責任...所以會比較簡單
去聲請肇事判定時順便聲請殺害罪並提告...然後申請調解...以上同時進行
第一次調解..如不成..提告民事賠償與刑事並行

如果沒有刑事部分...通常對方都會躲....會拖....
但有人受傷...就很好解決...因為刑事..是強制執行...他躲不掉

li5916 wrote:
看看另一件車禍你會...(恕刪)


被撞到顱內出血,本身完全無肇責,對方一毛都不賠,搞到被害人母親下跪求償!!!這還有天理嗎?

一名黃姓女網友在《爆料公社》求助,她說姪女於於104年1月11日早上5點50分許,上班步行經台中市福康路口、台灣大道四段行人穿越道,遭住台中市西屯區福順路王姓男子(21歲)高速衝撞致,導致姪女顱内出血、腦中線偏移,一度病危現在仍留有腦血管疾病後遺症。

誇張的是,王男負有全部肇責,他聲明每月只能賠5千元,法官也居中協調,但王男完全都不賠,他們才知道原來王男雖然名下沒有財產但卻有收入「他在當油漆工、每天工錢2500元,但都是領現金,而且有能力買新車與花得起改裝車費用,他們一家人停了日製三菱不同款2輛休旅車、一輛改裝跑車,家人常都在喝飲料杯,都叫外送餐點享大餐,卻一毛都不賠…」

黃姓網友說王男撞人後依然很快活,但相反的,他們一家可慘了!姪女在104年1月被車撞,姪女的父親、也就是黃姓女網友的親弟弟,當年8月在颱風後修理東西,因為處理這些事心力交瘁,因而恍神觸電身亡,留下孤兒寡母,尤其車禍後,姪女躺在醫院,姪女的母親又不識字,他們處理這些事只能一路被壓著打!

車禍距今已經4年多,王男仍分文未賠償,前一次開協調會,王男和家人都很囂張,強調沒說不賠「但從他說的每月5千元,砍到每月3千元,後來還說只有2千元」而據黃姓網友拍到的協調影片來看,竟然是姪女的母親下跪抱著王男,請他可憐可憐她們母女,實在荒謬至極!
這法律垃圾....法律?法官?檢察官?
口渴的魚 wrote:
至少樓主這篇引起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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