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
案情前面講過了確定了就不再贅述
你的癥結點在20萬合不合理吧?
原來開價20萬是因為開刀....
真的有開刀加住院一個多月20萬就不算不合理了
一般賠償有個數目叫精神撫慰金
基本上都是漫天開價
但法官或調解委員也會評估此筆錢的合理性
我前面說的五萬只是擦傷的價碼
不要懷疑
認識的醫生好說話
但我不認為醫生會隨便敢配合家屬開假的證明
小傷就算了
有動刀開刀醫院會有記錄
萬一追究起來醫生等於偽造文書
這點你可以自己去醫院查
或請你的律師朋友找門路想辦法幫你查是否真有其事
之後還是老話建議
等對方到警局成案
於公家機關和解憑單付錢結案
你可以開即期票給對方
即期票等同現金還能留下記錄
對方只要現金不要票這確有可能是要分贓而心虛
醫院不會讓你隨便查私人病歷的,除非司法介入。個人病歷是個人的隱私,醫院、醫生是無權隨便對外透漏的
不過說實在話,我的右脛骨骨折過,那個傷痕,看起來真的不像是2-3個月的新傷。骨折開刀,X光照一下就知道裡面有沒有打鋼丁、骨頭是不是有裂縫了。
0:10 的時候,白車的後視鏡,已經將老人背後紅色衣服遮出一個白色的缺口了。這樣開過去,說後視鏡沒撞到老人。說真的我很難相信。
就算沒撞到,老人的跌,倒跟車子開過有一定的因果關係。肇事是逃不掉了。
現在只能用不知道有撞到所以開走,主張不是肇事逃逸。
但是我也是開車有20多年的老司機~路上隨便壓到個小石頭都能有感覺,碰到連後照鏡都可以折回來的力道,卻說完全沒感覺~~。有點玄。
而且,急著把車子賣掉,賣掉前還新裝了新的後行車紀錄器~這~~只會讓人留下更多的疑惑。真只是像你說的,去紀錄開過去後看不到老人跌倒,可以用來堵住檢察官的嘴?
老話一句,被告有權不提供對自己不利證據~但如果檢察官、法官一旦形成心證~很難脫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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