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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道的死亡車禍,女大學生何其無辜

a22117568 wrote:
聽你講的好像你很棒...(恕刪)


還真的可以

小孩不會從地上鑽出來

高速公路上沒開燈逆向?

也是,天上掉下一台UFO我也反應不過來

說車廠發明那麼多科技,最後還是要踩煞車

而不是加速從旁邊過,那再先進的技術也保不了你
可憐這個女大生,三寶的模式不是一般人可以預測的(ex:方向燈打左,然後右轉),真的該限制到一定的年齡需要重考駕照(包含路考,筆試),我覺得最後這位倒楣的人一定會被判過失致死...
上次那個復興航空撞小黃, 是不是也該怪小黃運將反應太慢? 應注意而未注意?
無辜女學生還要背上業務過失致死罪
多不公平阿
別人違規為何我還要擔則....
天理何在!

louisgarneau wrote:
上次那個復興航空撞...(恕刪)


所以今天婦人開的是飛機?
有用嗎!建議比照日本制度,積點到吊銷駕照,而且駕照很難再考!

剛剛出門買手搖飲,停個紅燈只有我一個在線內,其餘不是越線就是闖,後方汽車還叭我往前一點,貌似我係怪物~
我家小妞蛀牙了~
brotherneilss wrote:
所以今天婦人開的是...(恕刪)


有時飛機還比機車更會讓人注意....

看影片,誰敢斷言女大生沒有試著減速? 最好是當鍵盤偵探啦!

法律有規定前方路況有狀況,煞車一定要按到底? 瞬間煞車按到底, 造成翻車撞地是你活該??!!

chaoban wrote:
我也知道過失致死的刑責是2年以下。
我的問題在於,面對這樣第3次撞死人的人,你只能每次都給他一條過失致死?此外拿他沒輒?所以他無照撞死3個人,3次都留置現場,3次都符合自首,3次都易科罰金?
檢察官除了copy paste,別無他法?還是我們應該期待接下來的法官大顯神威?

當然您有權表達你覺得非常合理的意見。至少我覺得這非常不合法律公平正義。


這位大大為你表示哀悼...

別人無法將心比心我們也只能表示遺憾。

這事如果發生在他親人身上,不曉得他是不是還能說這判決很合理!
EthanTs wrote:
女大生絕無過失是該...(恕刪)


台灣法官有的很奇怪
明明無過失
但是因為對方死了(不管是當場死,隔年才死)
結果都要無過失的人賠個幾十萬幾百萬
如果今天的事件發生在法官自己身上,他會判自己過失致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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