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eiaro wrote:超速當然要抓,然而真的要合乎比例,其實對抓各類違規所作的努力,與該類違規是肇事主因的比例成正相關才是合理,不是嗎?
如題,為什麼交通部...(恕刪)
譬如高公局統計,肇事主因前兩名,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及任意變換車道,然而國道警方並未盡相對高的努力去取締此兩類違規,無論件數與金額,仍舊以取締難度較低的「超速」為最大宗;再換個角度,除了事故,對車流順暢影響最大的,可能是龜車或佔用超車道,國道警方既未針對肇事主因的違規下最大努力,影響順暢度次因的龜車或佔用超車道,一樣排不進取締數量的前幾名,那就難怪用路人一談到國道交通,多半都是唉聲嘆氣了呀!
抓瓶頸很重要,正所謂對症下藥、擒賊擒王,一台電腦跑得慢,若瓶頸是在記憶體太小,結果你拼命加大硬碟、換更快的CPU、超炫的機殼或風扇,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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