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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

法律只是最低下限!

如果只想合乎下限, 建議下次去買一台嶄新百萬名車, 把車子停在沒畫紅線的砂石場出入口, 一年都不要移車, 然後再拍照上來回覆, 我就相信, 你的下限決策是對的.
看到很多人支持樓主~~~真讓我嚇到

原來在許多人心中擋住別人出路是對的

佔有道路也是對的

真不知道是誰佔有道路.....

我今天才知道我開車停在別人沒有畫線的出入口的馬路上

我還可以罵別人自私你怎麼可以沒有申請車庫

反而我停在馬路上....可是說馬路是大家的

理直氣壯的說我可以佔有馬路

好文章好文章阿



依常理判斷門口和車庫鐵捲門前,都不應該是停車的地方,就算沒畫紅線,這不是基本常識嗎?這個擋路車主不是見效轉生氣不然是甚麼?這樣也要告人喔,自己多檢討吧,免得自己的小孩以後也是這個樣,水準有夠低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停車時, 不能只看有沒有紅線, 也要看會不會妨礙到別人.

互相禮讓尊重, 才是基本之道;
法律才是最後手段。

只看紅線, 不看是否會妨礙到別人, 當然會造成別人不高興。

如果我是屋主...頂多給你告個資法..
毀謗罪不成的機會超高...(這麼容易成案記者早關光光了)

另外屋主可以告你強制罪
及民法求償的部分(年代久遠這個名詞忘了)
這個百分百成案...就看法官怎麼判

7-8年前工地大門被人停車...路上是白線
早上要灌漿..門口被停一台車
如同樓主一樣..說來移車要半小時
來的時候口氣很差..就跟我吵起來了
就跟樓上的許多人說的一樣..白線為何不能停
後來也是有請警察來備案
公司律師有提告強制罪
並求償民事100萬

強制罪是重罪....請樓主萬分小心屋主反提告



拜托,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好嗎,這種小事要上法院,多點同理心,當時客客氣氣的,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

再說了,自由以不妨害他人自由為限
小心對方反告強制罪

這就是一般台灣人的道德標準,實在有夠低的!

faceless18 wrote:
樓主,我是支持你的1...(恕刪)


一樓屋主不違法變更使用在先,哪會有外人合法停車的問題呢?

另外所謂的擋到出入口的定義是甚麼??

誰知道裡面是放甚麼?

裝鐵捲門就無敵??外面寫上車庫,裡面停棺材我也看過。
出來外面跑,講的就是一個道理,你已經無理了,還想爭什麼??

上面有人說支持你,那你被洗臉的時候記得請他們站出來支持你!!!

想告就快去告!告贏了你還是沒車位停~

凡。人不可擋 wrote:
你當初牽車時選擇態...(恕刪)


我不認同你說的,版主沒錯為什麼要摸摸鼻子道歉
就是有你們這種人姑息養奸才會造就一堆鴨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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