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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開車門造成後方騎士閃避不及--希望汽車駕駛座應改為右方

被吐槽23頁
駕駛座改右邊這蠢意見請開版的就不要再提了好嗎
重複講難道說開版你真的認為這是好提議?
坐在副駕駛的人開門就不會撞到?

再來,駕駛座改右邊你有沒有想過公車怎辦
上下門在左邊,結果就是乘客上下車都在快車道這邊跟汽車賭命
topgear有集在非洲某國出特輯就狂酸這點
因為那個非洲某國就真的制定出如此白癡的法律
大猩猩主持人直接講明這根本腦殘
My blog : https://chujy.pixnet.net/blog
HighPrice wrote:
因為多數在路上跑的日本車門板輕,且又能一推到底,
但歐洲車除了車門種,還有明顯"兩段式"卡榫設計.

日本車沒兩段式設計嗎?
因為我們家從小時候的美國車、德國車然後又買了一台韓國車
全部都有兩段式設計
家裡只有貨車沒兩段式
所以在我的觀念裡車門打開會有兩段式是很正常的
現在聽你說日本車沒有
真的顛覆我的觀念啊
昨天看新聞
說歐洲車才有兩段式
我以為兩段式是一開門使勁推到底只能推到半開
要全開還要再用其它方式開一次
我以為是個新配備
聽你解說才知道這個東西不是已經歷史很悠久了嘛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scrapswing wrote:
像這樣?只有在車少的路段才可能吧,台灣多數的路都太小
而且改這樣會有個問題,可以思考下倒車出來時的危險性


可以思考下把45度斜角向前斜,就可改成倒進正出,目前的停車方式也是倒進正出。

只是讓開車門不發生意外,不等於前進或後退也撞不到,你想太多了。

車多路段本來就不該有停車格,停車格是設在車少的地方,路是給車走的不是給車停的。

懂?!

skyps2 wrote:
駕駛座改在右方之原因

是因為駕駛要下車開門時的方向位置
是車流量及車速是比較少和慢的...(恕刪)

不是只有路旁突開車門會發生危險


我覺得樓主看完這篇
應該又會說希望右側車門無法開啟

(最好是開車時車上都沒有人,這樣就無法製造車禍了)
我愛炸海苔 wrote:
日本車沒兩段式設計嗎...(恕刪)

沒有這功能,我上一部是Altis開門不會回彈,現在換開Kuga 會回彈,所以一定要開到第一段,要不被這麼重的車門打到超痛,但是對於習慣性推到底還是沒用!
法規直接改成由副駕車門下車不就好了,這最簡單什麼都不用改

不懂 !!
怎會有人將車子, 停在路中間時, 就直接下車,
或是違停並排, 下車也不看一下就下車
不是大腦有問題,
就是腦子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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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開車門害騎士 判賠又判刑

2016-04-20 03:31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路邊停車貿然開車門,常衍生機車騎士摔倒事故。示意圖,圖非當事人。 記者祁容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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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開車載父親路邊併排停車,父親開車門,遭梁姓女騎士撞上,造成梁骨折受重傷,父子涉及過失傷害都遭判刑,梁求償,判賠162萬元,代價慘重。

李姓男子前年12月間,開車載父親行經台南市東區崇學路時,為方便下車,沒有緊靠路邊停車,而是併排停車。父親開車門要下車時,沒有注意後方來車,以致梁女閃避不及,撞上車門,造成腰椎第一節爆破性骨折,頸椎、坐骨腰椎挫傷嚴重。至今需仍專人照護復健,且行動遲緩,無法彎腰。

李姓父子涉及過失傷害,父親被判刑3月、兒子拘役55日,兩人共易科罰金14萬5000元。梁女求償醫療、交通費用、薪資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393萬元。

法官認為,臨時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而開啟或關閉車門時也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讓其先行;父子因違規肇事,必須連帶賠償損害,共應賠償162萬元,其中薪資損失80萬元、撫慰金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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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路邊違停買早餐 驟開車門害死女騎士

2016年04月18日11:39

路邊違停開車門害騎士摔車遭後方貨車壓過,後座4歲女童目睹姑姑身亡,車禍發生本月14日上午7時許,一輛自小客車高姓駕駛在土城中央路四段違規路邊停車,準備購買早餐下車開門之際,未注意後方行駛機車林姓婦人載著4歲姪女上學,導致林婦擦撞車門摔車,被後方貨車閃避不及壓過婦人,造成顱內出血送醫不治,4歲女童也摔車彈飛一旁,目睹載著她上課的姑姑身亡不治。

警方表示,自小客違停高姓駕駛(47歲),因為未注意後方機車開車門釀禍,讓林姓(45歲)騎士婦人慘遭摔車被陳姓(48歲)貨車駕駛壓過倒地,貨車駕駛隨即報請救護車急救,但婦人顱內嚴重受傷,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女童則是撞擊後彈飛,頭部受到輕傷,坐在一旁號淘大哭看著親人倒地不起。警訊後對兩名汽車駕駛依過失致死送辦,另開出一張違停罰單。(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違停開車門害騎士 判賠又判刑


李姓男子開車載父親路邊併排停車,父親開車門,遭梁姓女騎士撞上,造成梁骨折受重傷,父子涉及過失傷害都遭判刑,梁求償,判賠162萬元,代價慘重。

李姓男子前年12月間,開車載父親行經台南市東區崇學路時,為方便下車,沒有緊靠路邊停車,而是併排停車。父親開車門要下車時,沒有注意後方來車,以致梁女閃避不及,撞上車門,造成腰椎第一節爆破性骨折,頸椎、坐骨腰椎挫傷嚴重。至今需仍專人照護復健,且行動遲緩,無法彎腰。

李姓父子涉及過失傷害,父親被判刑3月、兒子拘役55日,兩人共易科罰金14萬5000元。梁女求償醫療、交通費用、薪資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393萬元。

法官認為,臨時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而開啟或關閉車門時也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讓其先行;父子因違規肇事,必須連帶賠償損害,共應賠償162萬元,其中薪資損失80萬元、撫慰金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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