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請教各位大神 這樣的路口我該如何左轉 才能注意到 100公尺外的超速直行車


中原一點紅 wrote:
看完你的發言就知道預設立場嚴重,而且我是懷疑你可能不僅沒駕照、且年紀應該不大吧(恕刪)

說話要那麼酸嗎?
那我可不可以說你的發言才預設立場嚴重,而且我懷疑我在開E34的時候,你應該還在流鼻涕

我從頭到尾就是在譴責B牌駕駛,我痛恨市區飆速枉顧它人性命,我哪預設立場了?
難道要像你之前想法那樣,B牌只是肇事次因?
直行車路權無限大,所以飆車只是行政罰,不影響肇責?
你要討論T牌是否是三寶,我沒興趣就被說是預設立場?怪哉,這年頭一定要跟你一起指責錯較小的一方才算公正?

8924132 wrote:
您認為轉彎車在這時是...(恕刪)
這種情況,右轉車輛優先於左轉;換言之,休旅車優先於自小客。
還有什麼關於路權的問題,沒關係,盡量問吧!

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設計不良…

樓主想要強調的其實是「看不清楚的情況之下加上對方超速,你要我怎麼避免?」

在很多國家…內側車道其實不等同快車道,也不可以是直行車道,以左駕國家而言內車道只能是「左轉道」…

若台灣能讓內側車道均為左轉專用道,禁止直行的話,這個車禍不會發生…

真要怪罪的話…真的是設計者沒有考慮到視線不良的問題,還有路口附近太多不應該出現阻礙視線的設施…



但就事論事的話,仔細看影片…其實左轉轎車在對方撞上自已的那一刻之前,都完全不見其有想停止的意圖…

如果左轉車的駕駛真的很小心的話,看到對向有車疾駛而來…怎麼會不剎車呢?

即便是剎停了還是會撞上,那在撞上之前還是會停車來啊,很明顯的這輛車在繼續完成左轉的動作時沒有持續注意路況…

嚴重超速者有一定程度的責任,但也不能說左轉者完全沒錯…講難聽一點,看不清楚路況你還敢走?

gbc168 wrote:
你要討論T牌是否是三寶,我沒興趣就被說是預設立場?怪哉,這年頭一定要跟你一起指責錯較小的一方才算公正?
...(恕刪)
超速是行政罰,魯莽駕駛就可能上法庭;這雖然是程度上的差異,可是結果卻有天壤之別。但是,路權仍為判斷肇事責任最重要的依據~

所以我還是要再一次強調,T車並非你所謂「犯錯較小的一方」;如果的老婆小孩都坐在車上,我會比平常更謹慎開車,更會減少錯誤發生的機會。尤其本案明顯B車享有路權,在天候視野良好的情況下,卻如同三寶駕駛完全不停車般仗勢要求直行車必須禮讓。我認為T車犯的錯誤絕對不會小於B車,再進一步考量路權,T車仍應負擔主要肇事責任。


我覺得這麼多棟大樓大家都有迷思...

看不看得到高速來車不一定是重點但是

你慢慢慢慢慢的開出去(這時你還看不到高速來車)

但是重點來了高速車看到你的車頭了會往外線切(這時你就看的到他了)

討論直行車的錯還是轉彎車的錯目前來看意義不大

不想死就慢慢的轉出去

不要直接切出去一半看有無來車

你看到他無法反應 他看到你想閃也閃不開

提供各位參考

8924132 wrote:
您認為轉彎車在這時...(恕刪)

光看這個畫面,要說2秒後車上的人會被左方還不見蹤影的車撞死,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這可是市區道路啊。
用這種google街車拍的照片來當這路口視線可以看到對向多遠根本沒參考價值
google街景車行駛在內側車道根本就沒開到待轉位置
何以用這種照片就可以說那些東西在待轉時會完全檔住看不到對向
有沒有實際去那個路口開到中間分隔島位置從駕駛座拍的照片
看看視線可以看到哪裡
開車轉彎沒辦法判斷在對向來車速度下自己彎不彎的過去
說實在還是乖乖待轉
不然就不要開車出門了
到下一個路口再迴轉,你就會看到"它"的屁股了…


以T車撞擊點來說
應該已經切了半個車道才停下

可以在路口停一下,看不到的話,慢慢把車頭往左前進個30-40公分,如果不是遇到右彎,應該可以看蠻遠的
且通常直行車不會貼著分隔島前進,跟分隔島的距離至少也有50公分
這樣是不會撞到的
hanawa wrote:
光看這個畫面,要說2秒後車上的人會被左方還不見蹤影的車撞死,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這可是市區道路啊。
某些人不知是不是刻意忽略,眼中只看到B車撞上的瞬間強調B車的速度(從150-180-200都有),卻都不願意談到畫面當中T車明明是轉彎車,卻在路口直接慢速左轉彎,而忽略「必須在路口停等確認安全後方可前進的基本道理」,也因為這個致命的疏忽造成自己的家破人亡。這樣的結果真是令人不勝唏噓!
  • 4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