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對違停也是重罰, 罰金都在 35USD 以上
甚至停在計時停車格, 逾時忘記補錢也是重罰,
有次我超過5分鐘趕去補錢, 到車子那邊已經看到一張罰單在上面,
也只能摸摸鼻子去繳罰款,
(我還想怎麼那麼神通廣大, 才超過五分鐘也被看到...)
在LA兩個月, 除了上面這次,
一次是路邊停車的地方有時段限制, 超過時段被開單,
一次是停在禁止停車的路邊,
三次就被罰了超過三千台幣...

所以就我見LA比較大的街上也幾乎沒有違停.
我也支持重罰是根本, 只是台灣看起來人治的狀況太多,
若不改變就算規定重罰也效果有限.
不像在美國日本, 爆料關說恐怕也沒人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