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只要我能提出目前確實有重機或大型重機合法行駛高速公路, 您就贊助我一年的7-11拿鐵咖啡, 您覺得如何? 重機上國道目前合法在哪?不是有一條“非經公告路段時段,不得行駛”請問目前公告路段時段在哪?未經公告,一切都是違法
ponjiayulady wrote:重機上國道目前合法在哪?不是有一條“非經公告路段時段,不得行駛”請問目前公告路段時段在哪?未經公告,一切都是違法...(恕刪) 法律通過且經總統公告就是合法, 執行法律的交通部不執法罷了!國道三號高速公路中南部路段與國6還有國8, 這些都是我與數位代表進入交通部會議室協商的!處罰部份也加強處罰了, 該準備的都準備好了, 沒想到交通部在法律通過後半年冒出說地方政府不同意, 原來交通部無法管理與無權管理國道高速公路?
walakaho wrote:沒撞上就是因為有保持安全距離啦!不過,樓主應該馬上長按喇叭,這樣警察就會注意到了!敢上高速公路卻怕被開單?...(恕刪) 對阿, 無論是否誤闖, 違規就是違規, 應該要有被開罰單的心理準備!閃躲反而增加自己與他人的危險!
01forever wrote:國道警查跑的是路肩,不會跑中間 下次你看到警用重機、消防重機在國道行駛車道中間,撞上去試試看?米咖 wrote:只要我能提出目前確實有重機或大型重機合法行駛高速公路 國三甲?還有別條嗎?桃枝夭夭 wrote:說真的...就算對方是違規的!但是在能進到注意義務的情況下...自己也是要先盡到注意義務才能說什麼信賴原則! 觀念正確,人命>>>交通規則ponjiayulady wrote:未經公告,一切都是違法 那是違規,罰錢就好了(一般過路費交40,有人想多交一點充實國庫而己)立法通過,行政說沒這回事,可是違憲喔!
wetty wrote:那是違規,罰錢就好了(一般過路費交40,有人想多交一點充實國庫而己)立法通過,行政說沒這回事,可是違憲喔! 並沒有違憲喔法律也已經交由交通部行政並沒有不當一回事法律明文規定得依公告路段時段行駛交通部有裁奪權目前找不到合適的所以公告為沒有地點這也是法律賦予主管機關的權限除非法律規定重機可在國道全線全時段無條件行駛不讓重機上去才叫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