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出遊我也遇到類似的我在一旁等了好久突然一位小姐衝到我車旁的停車位.剛好那個人要走前提是我先到的.她後到卻問旁邊停車的人說你要走了嗎?他說對.於是對方便把車位讓她停我一氣下車說:小姐我們在旁邊等那麼久了你怎麼可以這樣把車位佔走.後來還是路人想到權宜之計的停車方法才圓滿落幕~~~~~~~~~~1.若沒人在一旁等待.這位小姐這樣找車位是合理的2.但無視於在一旁等車位的人.卻強占車位真是不可取
扶正主題討論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七十八條,人強行佔車位,有人舉發,可罰以300元罰鍰。條文第 四 章 行人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不予處罰。-------------------【違規迴車罰鍰】http://www.rclaw.com.tw/LawOfTheCar/indextext.asp?Gid=5397違規事項 罰鍰金額‧彎道、坡路、狹路、橋樑、隧道和鐵路平交道迴車者。 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在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迴車者。‧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者。‧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者。‧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手勢或不注意來往車轉行人,擅自迴轉者。‧在鐵路平交道迴車者。 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產物保險肇事處理原則‧在雙黃線迴轉,迴轉車輛負全責,但來車超速則負90%肇責。‧迴轉動作完成,遭後車追撞,後車負全責。法源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六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九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三款。-------------------亂按喇叭 可罰600元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0124/2357809/台南市交通隊長蔡金吉說,行車亂按喇叭是違規行為,民眾遇到亂按喇叭,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向交通隊投訴,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亂按喇叭,可處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交通隊小隊長王宏利說,按喇叭每次不得超過半秒鐘,超過半秒鐘或連按三次,都屬違規行為。通通一起處罰啦!
JerryKuo wrote:我懂了,所以你也同樣覺得,如果有有個陌生人, 每天站在你家大門口,即使你覺得不對勁.但他也沒招誰惹誰, 也有站在大門口的權力,自然也沒有義務得忍受你的驅趕.你要主張你可以開門的權力也可以,但不能妨礙到這個陌生人"站在你家大門口"的權力. 其實你這樣的舉例,應該是正確的……如果你家的大門口是公共空間、道路他要每天站在那裡等女朋友、等公車、等UFO掉下來,那也是他的權利住戶的確無權驅趕頂多你打通電話檢舉可疑人物罷了要驅趕也是警察的事情~除非你可以舉證這個人站在你私有的土地上,或向私人空間窺探那你就可以明確的提出妨礙秘密或入侵住宅的檢舉……但你還是得透過公權力來執行,自己不能執行……更無權大聲咆哮,或以車輛脅迫他人……
viva5486 wrote:你不是車主難道我是車主啊!!!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註明為什麼一開始就要大家從1:30開始看一句"我不是車主啦"就想撇掉一切責任?那一開始被你酸的老婦人怎麼辦?你把人家PO上去了她有機會澄清嗎?...(恕刪)
chuenjia wrote:這跟人佔不佔車位沒關係..跟先來後到有關係..前車很明顯比後車先看到車位..前車爲了不影響交通..很有品的繞到前方迴轉..相較起來..拍攝車就找車位時..通常都會觀察前車的動態..如果前車看起來要停..我就會認定這個位置應該是前車的..這是基本的駕駛道德..車子先來的..如果前車在倒車..後車用車頭先插進去..算不算車子先來的..前車早知道就在那邊直接迴轉算了..太有品..反而還要被沒品的人罵.....(恕刪) c大我遇過一次我是那個有品人去繞一圈回來車子已經被逆向的停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