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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號,行駛內側車道時速保持100公里,警方認為駕駛開太慢,開罰5千元

三)小型車輛低於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側車道(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5)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
(四)小型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高管規則8-1-3):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小型車輛。
(4) 使用內側車道超車。
(5) 未駛回原車道。
(6) 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 正常車流。
(2) 無特殊原因。
(3) 行駛於內側車道。
(4)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 有超車行為。
(6) 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
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就是有一堆龜速車占用內線不走
真的是覺的外線速度比內線快
警察真的是該拿出魄力了
做得好
可以轉貼在TOYOTA版嗎?

那裡比較需要

steven0415 wrote:
可以轉貼在TOYOT...(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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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罰的真對 有夠讚" 爽快~~~

聽聞這個法案通過許久,終於開始有所動作了,常常看到三台車快快樂樂的橫成一排出遊,後面一大群仰慕者跟隨..
這樣的報導 應該要多報導些

每每看到這樣類似的舉發,真得很痛快~

最討厭 龜車 一直佔用內車道

趕也趕不走~~

billmills2001 wrote:
觀念不對?法規就有規..
或許國外可以完全淨空專供超車,但臺灣部分路段車太多了,連路肩都得開放了,要讓內側車道專供超車真是太浪費了,那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規定是為了符合臺灣實際需求。
.(恕刪)

flycode wrote:
超速的標準是以CNS..
要一直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限行駛,是可以!
但表速必須校正到符合國家標準,
以符合CNS時速的最高速限在內側車道行駛!
.(恕刪)

最高速行駛內線"是有問題的法條, 完全是錯誤的, 該法規的說法前後矛盾,並造成塞車,
理由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453513&p=4#32091818

無聊浪子 wrote:
但以此案而言 法官與交通組長已經說明了 以110 KM開在內車道是不違法的
也不必讓道給開120以上 150 160的車
因為你是超速違法 我是不違法
沒有道理不違法的人要受到違法的人的脅迫換道及幹譙
不過 我相信 還是會有人堅持要讓道給開150的啦
...(恕刪)

後車違規是超速
您違規理由是, 沒有超車行為卻佔用內線
klwei wrote:
龜車該罰! 大快人心
有的人認為內線車道是飆車道, 而不是超車道
所以主張, 不管你開多快, 後面有車比你快你一定要讓!
這啥狗屁道理?
...(恕刪)

因為沒有超車行為, 就沒有內線的路權
沒有路權, 就要讓出車道

"最高速行駛內線" 完全是錯誤的, 是完全沒有"路權" 觀念
1. 就現實面, 內線是不可能一直保持最高速

油門控制可以如此精準?可以用110定速在超車道行駛? 不會突然開到111超速? 或是109喪失路權?
不可能
2. 內線為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看看日本自動車道是怎麼寫的
請看圖

不是只寫"內線為超車道" , 還標示有"追越車線"和"走行車線"

也就是行車走"行車道" , 超車走"超車道"

但是,此條文一出(最高速行駛內車道),內線一旦定速, 就是一排車定速前進, 它就是行車道. 不再是超車道.
那宣傳內線為超車道不就是"自打嘴巴!
3."最高速行駛內線" , 就是造成壅塞的主因

在沒有任何瓶頸下,只要高速公路的車輛密度過高,就會造成壅塞.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453513&p=4#32093049 第40樓
根據報告描述,大約在80車/公里,也就是車頭到車頭是12.5m 扣掉車長,前後車的間距,約略在 7.5 公尺,就達到臨界密度(critival density)。
達到臨界密度之後,如果前方車輛作出一些反應,後面車會比前面車反應還要大,會像震波一樣,一輛一輛往後傳.
雖然"壅塞"是發生在後方, 但是只要前方到達"臨界密度"時,就註定後方一定會有壅塞.
以高速公路車輛密度如此之高, "容許最高速行駛內線 " , 無異是取消超車道,而且促成"臨界密度"提早到達.造成塞車.

4. 被迫進行違法的"右線超車"
我們的法規比人家少一條, 少了 "內線車速永遠高於外線" 的原則
既然車速是 左 高於> 右
超車當然是走左線
現在內線變成定速的行車車道, 要超車被迫只能走右線->違法.

我們的法條當中, 也顯示出毫無"路權"的概念.
右線超車,是進入中線,是侵犯大型車的超車道路權.
大型車超車後, 不離開中線,以中線行車, 則是侵犯小車行車道,大型車超車道,兩者的路權.
所以高速公路才會,毫無次序, 行車一團亂.
新手駕駛, 或車子不是很棒, 都是龜速的原因, 開100在內線主要的錯是佔據超車道, 那位兄弟應該回到慢車道來, 龜速不是由喜歡開快車的人來定義, 我一直很不喜歡國人將人性回歸到原始獸性時代,出門靠朋友, 就不能關懷一點,體諒所有的同胞, 龜速是犯什麼大錯? 到人人誅之的地步嗎 ? 極便有不滿也不到這種措辭的方式吧 !

小弟我以100的龜速在慢車道上,也常常被人叭及閃燈,是不是也要同時遣責這些人呢 ? 我車沒這這麼棒, 開100在慢車道上, 有錯嗎 ? 如果開賓士,高速穩定到像家裡的客廳, 我開150以上都不覺得會緊張, 但國產小車開100以上真的是會抖,手心就會流汗, 心臟跳動加速, 就因為怕被人臭罵, 我就要賭命開快嗎 ? 我如果車禍死了, 當鬼也要找你們償命。
fish4461 wrote:
我通常也是行駛內側車道 但時速會保持在120~130KM/H之間 視情況而定
如果遇到測速或者是後方有快速接近的來車
便會緩減速至最高速限或是打燈切換到中間車道(視情況 當然還是與前後左右車輛保持距離為原則)
當我想當烏龜的時候我就在外側車道慢慢開(85~100KM/H) 但絕不低於80KM/H!
不知道我這個觀念正不正確

很 OK 滴啦!

18 歲的小朋友就已經在開車,
不錯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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