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在英國機車可上高速公...(恕刪)
在台灣機車不可上高速公路,可鑽車縫但法規模糊,
這一點都不模糊喔,交通規則寫的清清楚楚就是不可以。
只不過沒人要執行,然後警察也說執行困難。
所以就疊床架屋搞出禁行機車。
說真的,現在科技那麼發達,警車上放個攝影機。
警車開出去,沿途錄影,回去慢慢看。
看到就擷取呈照片,開單。
不只亂鑽的,危險駕駛的,不打方向燈的,就通通可以開單了。
沒經費裝攝影機就在路口等。停紅燈時有鑽過來的就叫到旁邊聊聊。
難在哪?不想做而已。
yutasan wrote:
請注意台灣土地人口與汽機車的比例,再看看英國土地人口與汽機車的比例。
您這麼講就自打嘴巴了。
台灣多大?鼓勵開車。
英國多大?優待機車。
然後樓上說的香港.......比我們小太多,人車也不少,但人家也沒有把機車當洪水猛獸。
甚至跟機車的相關訓練跟法規比我們完整。(香港有p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