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講的很棒,前提是證...(恕刪)
前幾天
我用這條--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五十五條第二款)
晚上下班時拍的~~
有三張超過24時~~不成立
因為沒有明確的路口構圖~~只看到紅線
條伯伯說這樣會有爭議~~~
心想~~我都附上地點了~~~這樣還不給開單!!
看來~~拍攝技巧還要多學~~~
不然就要攝影了~~~






mi001059 wrote:
晚上下班時拍的~~
有三張超過24時~~不成立...(恕刪)
幸福很簡單 wrote:
N年前有一則新聞,一個貨車晚上違停在紅線上,一個機車騎士在雨天視線不佳下撞上去,死了,記者詢問貨車司機,貨車司機說晚上車那麼少也能撞上來,真衰!
是誰衰啊!
這些違規慣者從來都不會檢討自己,只會怪別人檢舉!
法規就定在那,紅線是24小時禁止停車及臨時停車,但議員、立委不遵法,還要求警員不可執法,那干脆廢法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