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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Jack 你好棒 wrote:
哈,併大,我又來了想...(恕刪)


沒有跨越車道線,也沒有轉彎,也不是超車,

檢舉應該不會過,

有跨越車道線,或是轉彎,沒打燈一定舉發。

參考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參考囉。

好的
我也是想說沒有跨線
可能沒辦法開單
先問您,也可了解無法開單的原因
謝謝回覆

沒辦法檢舉只好給他插了
沒行車禮貌的人,還是會在其他地方違規,再抽空檢舉

Jack 你好棒 wrote:
好的我也是想說沒有跨...(恕刪)


基本上從路邊起步是要打燈,

因為考駕照就是要有這個動作,

但是由於罰則沒有明確的文字說明這樣沒打燈是違規,

所以就不會罰。

路邊起步的路權是最小的,

就算打燈了硬要切出來,

只要跟直行車碰撞,

絕對是肇事主因,

切記哦。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路邊起步的路權是最小的,
就算打燈了硬要切出來,
只要跟直行車碰撞,
絕對是肇事主因,
切記哦。

不要再誤導大家了,法官判肇責是看誰傷得重不是看誰有路權。

例如我沒打燈硬切結果被直行車撞到駕駛座車門導致我大腿骨折,SOP就是告對方過失傷害以刑逼民等著拿賠償金。類似案例的判決書都說路權不是判定是否過失傷害跟肇責的依據,正義魔人也會說「如果如你所說,那看到硬切出來的就可以直接撞上去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沒誤導大家,
你只是用虎爛來舉例,
省省吧。


哈,併大辛苦了

只是我大概了解b大想說的意思

他是說
假如看到路邊起步的車硬切,撞上去
不一定佔得到便宜

因為大概會被判3:7,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對方再搞個以刑逼民
把錯的凹成對的,反而變成3要去賠7

那這就是撞人的沒有照SOP走了
就是撞人了以後,也要去照脖子啊,脖子好酸痛

要逼民大家一起來逼



而併大所說的
路邊起步的車,路權最小,一定要小心
通常是肇事主因

這對不管是駕駛新手,或任何人
都是指導圭臬

因為我知道我要切出去了
但其他人不知道
那當然就是我要特別禮讓

可惜寶島地小人心窄
一上路了就各個不禮讓,好像讓了就變成"細漢的"

希望併大這個討論串能再持續個10年
別人有沒有學到我不管
我兒子長大後,我一定帶著他一條一條的看
學習正確的駕駛觀念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沒誤導大家,
你只是用虎爛來舉例,
省省吧。

怎麼會是唬爛呢? 之前不是才有一個騎機車闖紅燈的阿伯被搶黃燈直行的汽車撞到,法官判汽車駕駛過失傷害,阿伯搶紅燈照理說完全沒路權,但是法官判決書裡面白紙黑字寫了路權跟是否過失傷害無關。

另一個實際案例是雙線道左側車綠燈起步,此時一輛搶黃燈的腳踏車從右邊過來,剛好被右側車擋住死角,等左側車駕駛看到時根本來不及反應結果撞到導致腳踏車騎士受傷,法官判駕駛過失傷害。

而且實務上我本來就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你沒看這些車禍案件裡面不管對錯,幾乎都是大車賠小車,小車賠機車嗎?

Jack 你好棒 wrote:
希望併大這個討論串能再持續個10年
別人有沒有學到我不管
我兒子長大後,我一定帶著他一條一條的看
學習正確的駕駛觀念


哈哈,

來這棟大樓,我一定回覆,

也可以隨時跟愛違規的人報告,

檢舉者我有沒有被打,

因為我在這裡發第一次文時,就被搶說我檢舉這種違規會被打,

四、五年過去了,

一直沒有辦法分享被打的經驗,哈哈哈!

感謝支持囉!
併大你好,我用行車記錄器將愛亂併排停車的人拍下,回
家再用軟體儲存成相片檔,再用手機上傳舉發,
行車記錄器上都有時間,但卻說明"經檢視照片1張,
顯示2個拍攝時間,另檢視照片詳細資料,並無拍攝
日期,為免爭議,請於7日補正原始拍攝照片檔,逾
期逕予結案。"請問為何為這樣呢??車子併排停車是
事實,也有前後車牌,也有行車記錄器上的時間,為
何這樣還不能成案呢??
請問該如何正確的檢舉呢,謝謝!!
台灣很多人路邊起步 不打方向燈
從車道想切到路邊停車 也不打方向燈
這種人 台灣非常多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那就當作是我愛虎爛囉!
反正出車禍被撞成怎樣,是你家的事,
我根本沒有興趣呀!

唉,口德是一種好物,我希望每個人都有一個。

你應該沒發現重點不在誰被撞,重點在撞到人。我不希望網友看了你的說法,然後哪天真的撞到路邊起步的車子時自信滿滿覺得自己不用賠,結果搞到最後怎麼是自己要賠對方一大筆錢。

Jack 你好棒 wrote:
那這就是撞人的沒有照SOP走了
就是撞人了以後,也要去照脖子啊,脖子好酸痛
要逼民大家一起來逼

沒有用吧,這種情況被撞的人判下來的民事賠償金額通常比撞人的高上許多,法官根本不會理會路權大小,基本上對錯比較明顯的就判三七分,幾乎沒聽過撞傷人免賠的。即使對方的賠償金你只需攤三成,往往也是一大筆錢,更別說萬一對方不幸領便當,法官用他如果工作到60歲退休總共可以賺到的錢來抓賠償金額(有那種全家靠他一人養的),那真的是準備投胎了。

我現在都投保相當額度的任意險以防萬一,雖說我開車二十年實際發生車碰車的事件只有一次在開車的前幾年,而且還是對方違規在先。每年時間到沒出險時我不覺得浪費反而很感激,畢竟在鬼島開車真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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