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678642


EASY4U wrote:
為什麼每隔幾個月就會上來把文章完完整整複製貼上一遍?
我開始懷疑herblee是否某個IT界大老寫的的智能客服?
曾經為了QQ被凍結受其害的我,發現智能客服很會跟你繞圈圈
至今無法釋懷
竟然有人說整篇乾貨滿滿..............
我看是跟SIRI有87趴像,請原諒我讀書少
講一大堆扯一堆路權~簡單問!!!
就算不是超車下,最高限速行駛內線道
哪個警察能罰我,請舉出案例












CcCManCcC wrote:
高不高尚我不知道
但我合法用路,後面自己想違規的覺得是妨礙,但我覺得是使用
所以想要違規的請自行繞道,想要違規又不想動動手打個燈打個方向盤,那還真的愛莫能助
當然你要走路敞開雙手也是你的事...我看到也會繞道笑
然後內心想著怪怪的

CcCManCcC wrote:
我的時間廉不廉價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的命很值錢
那些人命很廉價笑
我才碰到高速連續雙黃線逆向超車的砂石車,連超了我前面好幾輛貨櫃車..拖板車,還好沒撞到對向遊覽車。
可見這些人..命有多廉價連命都不顧了
難怪濱海卡車事故一堆


CcCManCcC wrote:
你覺得怎樣就怎樣
例不例外我很清楚
交通工具宗旨是縮短移動距離
道路交通法規宗旨是保障用路安全
連火車有絕對路權的都必須遵守法規和號誌笑
所以使用交通工具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你有何好糾結?笑
連警廣都拼命播報安全是回家最快的道路笑
別和我提環保拉,我很早就擺明我不環保拉笑


CcCManCcC wrote:
台灣法規就是有規定上限,所以無上限的議題是假議題,歡迎找立委修完法後再來談這問題
從很早我就宣導請去立委服務處要求取消"得以最高速使用"這段話,這樣就變成"超車專用道",沒人想去提
沒人要提倡那就認栽...想要的權益不去爭取...那沒辦法

foxmask wrote:
不是阿, 我就沒有說你違規阿~
因為在我們雙方就無法確認對方是否有速限違規呀~
只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還有一條規定,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那這時, 我們是不是應該讓出內線讓後面的車輛超車通過阿~?
ivan0613
法規這麼規定,是應該要讓,但這條文很爛,徒增駕駛變換車道帶來的風險。如要保留,我認為應該再加一些但書,前車車速接近速限時,"減速靠邊表示允讓"為非必要。














路人39 wrote:
樓上herblee說(恕刪)
,連看的價值都沒有








CcCManCcC wrote:
那位老拿歐美範例來套台灣的早就被我封鎖了。
台灣走的法律又不是那些國家,連看的價值都沒有
遵守道路規則駕駛,和手張開在路上走路比較呦,這兩種前者你要覺得比後者怪那我也沒辦法,尊重你的選擇,反正別人的想法對我來說也沒差。
Ps.砂石車是從我後面逆向超車,不用讓呦
沒修法前都是假議題啊,現在又不是和你談「未來」願景,而是「當下」法律允許的用路方式。要談未來願景去找立委辦公處呦,請他們提案修成你們想要的願景。
得以使用這段話的解釋是你自己在解釋,等你是大法官這段解釋才有意義。
目前國道公路警察局已經在FB解釋過了,他們的定義就是那樣。有本事用最高速行駛就可以使用不會被罰,後車禁止超速/逼車。咱小百姓聽有執法權的就好了。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下限沒錯,那代表不遵守法律要超速的連道德最低下限都沒有,超可憐的
網路上key老半天
用大家還是合法用路警察開不了單
後面想超速超車還是氣半死
這就是現實啊




路人39 wrote:
我封鎖人基本是對方不(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