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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世界上很多事不違規啊
可是就是讓人討厭
當然這種人臉皮那麼厚
其他人也拿他沒皮條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
要或不要。這就是問題關鍵所在!
是生存還是毀滅 也在一念之間。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正確的用路觀念 可讓我們遠離危險。

大家可知?!
內車道,其實也是大家的超車用道喲。尤其快速道路內車道也是。
只是沒如同高速公路一樣
被直接命為“超車道”。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1122/72525FB4549F3E5183A84FEAFB5D3726

莫長時間 刻意行走內側 才好。
開車的時候 前後左右 要看一下
整體路況
不要只看得見您 前面幾10公尺距離。
一黃狗一 wrote:
世界上很多事不違規啊
可是就是讓人討厭
當然這種人臉皮那麼厚
其他人也拿他沒皮條



其實你沒有想清楚
我協助你想清晰一點

A車用實際速度97開在內道------>國道警絕對抓他。因為他是龜佔。------> 違規又討厭。

B車用實際速度108開在內道,一直開,一直開,一直開不回中線------>合法,國道警也不會抓。 請問,B車,擋住了谁? 影響到誰? 誰會討厭B車? 
B車比最高限速只慢了2KM/HR ,請問他擋到誰呢?----->如果邏輯不通的人,請別回答。免得一答你就低了 :)
Kelly920925

我十分明暸法規。錶120未達Gps120啦。不論測速照相或國道警在倘若當時路況允許吾亦曾持紀錄器參考數據Gps120甚至121儘速通過並遠離密集車群。吾開車競競業業擔心車群密度高 你我皆肉腳怕彼此互A

2022-11-30 12:50
一黃狗一

啊108就卡住109、110的啊 還不讓? 這樣109、110要怎麼超過108? 超車道就被佔了,要從右邊超車喔?

2022-11-30 14:38
一個簡單的口訣

跟不上前車 後方有車來 就往右側開

就麼簡單

然後不要並行,保持正確的車距

大家行車都平安
Kelly920925

{表速120放在內道,就與"佔""龜"兩字,無涉。各位不用太勉強寫無關緊要的文字。國道警都不罰了,你們是在講哈囉?}把"道路障礙"放在內車道?[偷笑]我也只能說你行為甚是低落而已或法規理解力需再加強?

2022-11-30 13:16
breeze01

上面Kelly嬸,你快叫國道警來開我罰單吧。我先開導你一下,實務上沒有這樣的罰單,因為國道警認為{表速120放在內道,一直開不回中線,無須開單告發}。你的法規理解對的話,快拿出案例,不要廢話積累。

2022-12-01 8:23




法規明定內側車道為超車用道
並不是寫著 內側車道為超扯車道 嘿~~

不懂的人 眼盲嗎? 還心也盲?
沒超車能力 沒超車能量 沒超車需要
不敢加足馬力超車者
切勿在內側閒晃..逛大街...當路隊長
請盡量安全地返回原車道!
*超完返回原道 以保持超車道盡可能地暢通~
*以確保國道可收納更多車輛 迅速且安全通行~
*讓超車道 可被活絡應用(超車道 就只這一條車道)
但可被分切成 每小段 每小段地 被應用來超車
*超車後 則往右 以分散車(輛)行密度~
))))))瞎~謎~ 您供啥? 您說您的原車道 自始至終就是超車道啊!!!?((((((
莫刻意長時間 將之據為己用
誤將超車用道 淪為一般用道
國道亦設立 告示標誌~宣導!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當心 你我不慎 竟成為馬路殺手~
交通安全 人人有責!

超車道,非常道!
(超車道, 並不是一般平常用道



最好 您都能真開至120
120歸 108歸 110歸 101歸 再來可能就...全線車道壅塞了
自然經驗法則: 您肯定 終也遇到同類歸 在前擋路
breeze01

開內道速度不足:絕對該罰。but表速120在內道一直開不回中線,實際與"佔""龜"兩字,無涉,國道警從無這樣的開罰案例,各位不要自行解讀法規 : )不服我講的,拿出罰單案例吧。否則電電。

2022-12-01 8:25
Kelly920925 wrote:
超車道,非常道!
(超車道, 並不是一般平常用道)








kelly 這張圖是您po的
請問kelly ,圖右下角,我有畫黑線的那些字....... 表示什麼呢?
意思是 超車道行車限定使用情形1+2+3:
1. 行車限定對象為小型車。
高速公路超車道 僅限"小型車通行"。

2. 且限..持以(該路段所訂定的)最高速限之行車速率通行。

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法規: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註:對應稱之為"超車道"),
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內線車道就是超車道!
非超車行為時,不應刻意長時間佔據超車道為己用,完成超車後應靠右返回原車道,保持超車道暢通。
*法源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






*https://forum.u-car.com.tw/forum/thread/193248/?brand=&sortOrder=time&page=1
您若愛待高速道路 也愛經常塞車
我OK啦 您繼續歸 我會讓您

只我真得 打從心裡同情憐憫您
因為您肉腳 (雖然我也很弱)所以您選擇盡量歸內側

迫得 真正需要超車的用路人 自己得往右側找通道

*記住 大家應有共識 同樣的認知
*左駕(駕駛座在車輛左方)國家
要超車時 最好往左側車道超車
大家 若遵從同樣規定 行車有序
群體公眾道路將更暢通!

您好 我也好 相對大家都更好!
若眾人均一致認定~內車道為超車道~
讓他人有一條通道好行 終究您自己也會更好過

最好 ~不要有人 靠左超車~
又有人~被迫只好 找路 靠右超車~

惟豬隊友 老愛..窩處內側!
作出爛局 佈下艱苦困境
或老愛玩接長龍...(有時用路人 是被迫地行為..我亦能理解)
(君無視 後有來車?
或周遭車輛用道 已逐漸壅塞?
甚至 我在大老遠後方
經常期待內車道 會有恰當一截道路 可提供我超車?)

總把變換車道風險 間接轉嫁他人 讓他人直接承擔
breeze01 wrote:
請問kelly ,圖右下角,我有畫黑線的那些字....... 表示什麼呢?
全聯酪梨每顆$39似好佳款是我愛果型不大。恰我新買一顆台産42元且家人也向里民買台産大顆均價概$25
Kelly920925 wrote:
意思是 超車道行車限定使用情形1+2+3:
1. 行車限定對象為小型車。
高速公路超車道 僅限"小型車通行"。

2. 且限..持以(該路段所訂定的)最高速限之行車速率通行。



這樣喔 : )

那下面這張圖。粉紅色車(我用紅框框出的)他做了超車的動作,我知道阿。

但,左上角,淺藍色車,我也框了,---------->請問這淺藍色車,如何解釋?



(本圖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 )


這張圖就是我講的 :
開在內道,(不管前車如何,後車如何,右車如何),只要我速度夠,可以一直開一直開,可以無須回中線,因為國道警是不抓的-->亦即 : 不違法


內道的實際速度96、 98、 97 的車,國道警有努力抓----->我絕對支持公幹之。國道會認證龜車。

但,只要我速度夠,國道警並不會抓呀,你們是嚷嚷啥子?



不要再說你法規熟了,你宣稱的違規,並無此類罰單。
我也叫你拿一張罰單案例出來------->你拿不出來的呀。不要懷疑


你可以道德勸說----->我沒意見
但你講法規----------->你就絕對沒支撐了,因為 : 國道警不罰。 你就電電吧。

你再抬頭看一下上面高速公路局畫給你看的圖,
淺藍色車--------->政府都說ok了,你是在獽啥子啦。
基本上 最起碼會被認定為:
在未堵塞 該車道"正"後方之行車
是允許 可持當路段規定之最高速率在內車道通行
那僅是示意圖
其篇幅與圖畫比例亦有限
或非屬於 1:1大小比例作畫~

我在內車道通行時
吾為了 確保安全
將 盡可能
時刻保持觀察~其它各路行車動態喲~
因為 道路交通是環環相扣的
當有任一線 未通暢時 行車就更要小心嘞
那會也是 另一種 前方或附近道路區段
將有危險之前兆


我會盡量主動 自動
駛離內車道 未刻意妨礙至他人行車
我果敢超車 我會超車
我努力跑跑跑
吾將盡量自行疏散至車行密度低的位置行車~


breeze01 莫放一支砲 在那兒 阻擋我俥() 往前衝
最起碼 當您見 後有來車時
若允許 請您安全地 駛離內車道
我會等您 切莫急於駛離 而發生危險憾事喲!

您自認有120 其實不怎準 且並非公認數據
您自認有 我真管不著
但吾能 確定是
您有沒有駛離內車道


請不要 再CUE我 回答您問題唷
反正我 不愛那麼遜的 路隊長

路隊長只會 自敗我方陣腳! ~整盤皆輸 輸了了~
breeze01 wrote:
淺藍色車-
全聯酪梨每顆$39似好佳款是我愛果型不大。恰我新買一顆台産42元且家人也向里民買台産大顆均價概$25
Kelly920925 wrote:
基本上 最起碼會被認...(恕刪)


我的論述很單純 : 內道用表速120一直開一直開不回中線,不違法,國道警絕對不抓。
國道三開通以來,我都是這樣開,以前不會讓,未來也不會讓,一直不違法,國道警絕對不抓。

國道警都不抓的行為,你們是在獽獽啥子阿???

以及,內道表速120的車,到底檔了誰了?倒底?


我下面這圖百試百靈,反對方,一看到,全部只能電電,或開始胡言亂語。
請看淺藍色車,表示什麼?
資料來源:高速公路局。










(上面kelly的這個論述(我用圈圈加框的),我認為約為國小等級論述呀!)
KELLY,你自認有80 KM/HR,其實不怎準,且非公認數據。我認為你沒有80,我請你滾離高速公路。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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