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過失致死罪辦
但什麼叫過失?應注意未注意謂過失
但這條路限速70km等,他只要注意70km移動車輛即可,超過就他沒能力可以注意
就跟高速公路開車一樣,一台戰鬥機從天上飛下來用5xx速度刷過去,需要對這個物體處理?
一條省道縣道有一台用賽車場近200km的車子負責?
二個都有錯,車子負責這條路速限0~70km負責,機車負責70以上速度負責
機車70km基本上有能力煞下來,不行也只是輕微擦撞10w元處理掉,今天近200km 騎士不死,車子駕駛還可以反過來求償
另外政府也有責任
1.安全島就有一個口讓車子能過
2.重機車牌,翹牌,假牌有處理?原廠出廠都不是長這樣所以合不合法?合法為什麼原廠不出來就這樣?10台8台改翹牌是?台灣道路超級難騎,政府缺錢到到處測速照相,合法的騎士要快都快不上來,但這些測速照相能不能抓到座標的?如果車牌沒改,這種速度環島一圈的紅單就噴了好幾萬
闖進 時速70公里的壘球場地
會怪壘球選手看不見??
大家都專注在70公里壘球速度的視線範圍內
170公里的機車真的不會看到!!
不然
那天又來個時速500公里的,你會看得到??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2021-11-20 15:52 1樓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錄是105.1英里,剛好就170公里。
主審看得到、捕手看得到、打者看得到、測速槍手也看得到。
一顆時速170的棒球都看得到、能立即反應,一台那麼大台的重機會看不到、反應不過來?
所以說什麼時速170來車看不到無法反應,那是推卸責任吧?
事實就是四輪大爺想怎麼開就怎麼開,C200車主應注意而未注意!!!
死者為大,一堆人不檢討四輪大爺的明顯違規,來檢討死者?
樓主舉例太爛
你說主審看得到、捕手看得到、打者看得到、測速槍手也看得到
那為何投手投觸身球要保送?打者是不會閃?故意給他保送?
就是看的到不一定閃得掉呀,職業打者全神貫注看投手投過來還不一定看的到球丟到哪
況且一般人在極短的時間內如何反應?
連重機騎士也沒按煞車就撞上去了
不要跟我說重機故意不閃用生命去捍衛路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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