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y0967 wrote:
如果檢舉達人是騎機車停在路邊拍前面的違規車輛
故意停下的話,
當然就違規了,
先前也有檢舉人上新聞,雙黃線迴轉,到處去拍車子,這樣也是違規,
也有部份員警,會以此為據,退件不舉發,檢舉的當下不得違規,
我沒意見,
不過若機車停在違停車後面,6 秒鐘後騎走,檢舉前車違規臨停,
我覺得可以,
違停車逼這台機車要變換車道,不用給人家 6 秒鐘來檢視後車,伺機切出嗎 ?
另外,現在應該很少人需要特地停下來了,
3C 在進步,只要開車刷過去,車牌清晰可辨即可,不需要特地停下來,都能拍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