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奕兒612 wrote:被打臉又不是你說的那(恕刪) 根據交通法規,當3線道縮減為2線道,開在中線的軍用卡車有主要路權,瑪莎拉蒂應禮讓,因此這場車禍的肇事主因為瑪莎拉蒂,肇事次因才是軍卡,責任各佔比是八:二。
ryan00014875 wrote:根據交通法規,當3線道縮減為2線道,開在中線的軍用卡車有主要路權,瑪莎拉蒂應禮讓,因此這場車禍的肇事主因為瑪莎拉蒂,肇事次因才是軍卡,責任各佔比是八:二。 你這就叫亂套法規哪來的3線道縮減為2線道?是在哈囉?
就算最後真的沒有申訴成功,我也覺得不應該被檢舉,這個是道路設計沒有避免讓開車人混淆不清的問題,並不是樓主的故意違規,這種路口開車人都會遇到,我回想自己開車,有時會像樓主這樣開,有時會像檢舉人那樣開,如果不是遇到紅燈而是綠燈直行開,那麼短的時間內,如果路口的錯線嚴重,有多少人能夠做出“法規”規定的正確路線或使用方向燈? 最好的辦法是交通單位在這種路口畫出引導虛線,大家清清楚楚,如果要跨越虛線就打方向燈,如果沒有跨越就不需要打。對於以檢舉別人的任何無心且不影響他人的小違規為樂,甚至是刻意製造陷阱來檢舉的垃圾人,個人深表不齒與同情(這種人的人生真的可悲)。
劉奕兒612 wrote:c.c.0110 wrote:依照汽車考驗照扣分標(恕刪)連考照規定都看不懂?看來你也是三寶一個…證明我144樓說的沒錯 考照規定稍微右偏不打方向燈會扣分,但是依據交通法規規定路口處並沒劃設"車道",所以考試會扣分的項目在交通法規是沒有罰則的,這樣懂了沒!所以人家回復的說法是正確的,考試題目就只是考照的扣分標準,而交通法規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路標準。
kenjantw wrote:考照規定稍微右偏不打(恕刪) 所以路口隨便亂撞都不用負責了?反正沒有車道線嘛上面我PO的圖 內線車直行去撞外線車也不用負責了反正直行車路權比較大?你連CC兄在問啥都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