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爸爸 wrote:
最近有些人在內線開93km...(恕刪)
在最內線只開120很難超車吧
這們慢的速度有辦法超車?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
一堆人亂引用法條。換個方式說,當有後車要超車前車禮讓後,那候車前方就無車若依據占用說法後車也要一同離開內車道因為前方無車。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
另一種當後方超車後前車變在後方那是不是變成超車後就變成前車無車占用,要馬上在禮讓後方車輛通行,然後無限循環??? 所以不要亂用法條。 警察已經說過 超車道可行駛在高速限沒有占用問題,不須禮讓。警察看到也換先做測速候車有無超速前車有無最高限速,若候車超速就是後車違規不是前車占用。開罰後車。
2017/ 05/ 07 14:37聯合報 wrote:
怪罪前車龜速 他依速限行駛國道這原因挨罰
台南市謝姓男子以時速108公里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國道一號內側車道,因與前車距離僅16公尺,安全距離不足,被國道警察拍照取締,開罰3000元。謝男認為,他依速限行駛,是因前車龜速,才導致兩車距離愈來愈近。他申訴未果,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前車速度慢,和謝男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是兩回事,駁回謝男之訴,仍可上訴。
2019-06-02 15:18聯合報 wrote:
國道開太慢被開單 駕駛證明沒法開快法官撤單
張姓女子去年7月間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路段內側車道因車速低於速限時速110公里,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0元罰鍰,但她蒐集資料證明行經的南下165公里處傍晚下班尖峰時間,無法持續維持車速在最高速度,彰化地院認為已構成「阻卻責任事由」,判撤銷原處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