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vision wrote:
車速比中線快就是一路超車的意思,沒必要切到中線變慢
那也得「有車可超」吧?
word vision wrote:
控制好自己的車就好,前面塞車是前面的事,我管不著
您「管不著」
那也不用「合理化」別人不超車走超車道吧?
word vision wrote:
至於你認為鑽來鑽去會比較快,只是硬把別人逼退而已,讓大家無法保持安全距離,是種沒道德又自私又容易造成連環車禍的行為
小弟哪邊說過「鑽來鑽去會比較快」?
要怎樣「面對」塞車
老早就有「科學實驗」了
您看跟您說的「跟上前車」有多少差異

word vision wrote:
車速比中線還慢本來就是要切到中間或外線了, 這原本就沒什麼好爭議的
那您前面要人用中線「超車」的意思是....?

word vision wrote:
前方有狀況跟車上去是正常的
這是超車道「正常」的情形

在中線「有狀況」時
再進入超車道「超車」
word vision wrote:
要不要換車道都無所謂
這是「雙通道」的下場

只會「互相傷害」而已
所以,「法律」規定
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怎麼會「無所謂」呢?
word vision wrote:
是因為塞車導致我無法加速的
沒理由要切到中線
因為前方有狀況懂嗎?
不然塞車時為啥內線還會塞滿車呢?
花點時間把這道理想清楚,我知道你一時半刻頭腦還轉不過來茶茶茶
不思考為什麼「無法加速」

只會想辦法「合理化」自己的「遭遇」
這有個專有名詞形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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