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vision wrote:
照你這樣說 , 每個路段都可以騎快車開快車了 , 因為每條路都很安全 , 隨時都不會有你意想不到衝出來去過馬路的人 !
不要當理盲好嗎 ?
反應慢路上人又複雜,騎慢點預留反應時間有這麼難理解?
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 你有沒有注意看他說的 , 減速再減速 !
那是要減到多少 , 乾脆用走路的吧 !
我是強調 "減速再減速" 是錯誤的道理 , 但你卻自己去反向解讀我認為就應該要 "加速再加速" , 真的不要當理盲好嗎 ?
另外 , 這種根本沒有反應時間 (很多環境變數) , 小孩父母要負很大的責任才對 !
之前新聞有個案例 , 小孩也是突然衝出來 , 然後被貨車撞死 , 結果法院是判定貨車司機 "無肇責" , 主因就是 "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
如果你是小孩的父母 , 請問事後你是會覺得 :
(1) 對那騎士非常氣憤 ?
還是
(2) 自己很自責 (沒有好好照顧自己的小孩) ?
夜深人靜的時候 , 摸著良心問問自己吧 , 不用跟我講答案 !
大多數的台灣人還是這種舊觀念 , 有錯都是別人的錯(先怪別人) , 自己都不會檢討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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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h Coffee wrote:
看到一群網友在檢討死...(恕刪)
發生事故那地方,每次由北部去花東時,都會經過,因此我對那路況算有印象。
畢竟水泥廠區就那塊,前面很筆直,路又很寬,自然印象深刻。但討論到車禍,我也看不下去。
很多車禍或者是行人本身有錯的。但是我支持樓主的發言,此事不應該責難亡生的孩子。
在一個有居民住家的環境,本來就限速六十公里的地方,你時速超過撞到人本來就有錯。
更何況一個小孩子,因此發生車禍,這不是重機不重機的問題,就算非重機或汽車都是嚴重的事。
我們換個角度來說吧,如果你時速不快,是否你反應能力就足以避開此事車禍?
以我來說,我會開車,我也會騎車,但我不會騎重機,我能明白那自信而貪快的心理。
我也不諱言自已也會開快車(蠻快的),但前提在道路及週邊環境是自信能反應的速度之下。
但是~到有人住的區域,或者道路兩邊都有住家的同時,更應該把速度放慢到反應得及的速度。
此道理就像你行經路口,你必然會放慢速度過路口的道理一樣。
但是不幸的,一個巧合是貪快在居民住處超過時速的重機,一個還沒辨別能力的小孩子過馬路。
同時發生了兩個巧合,就因此發生了不幸的事情,但這事本來就能避免的,為何怪那小孩子?
鄉下不比城市,你沒法子要求每個6歲的孩子都能夠懂得馬路如虎口的道理吧。
不幸事件發生了,是一個悲劇,但我不明白的是~不說話就算了,怎麼反指小孩被撞死自身有錯?
是的,孩子有錯,但是如果你重機騎士本身有守規矩,在住家附近放慢速度,至於發生悲劇嗎?
我不了解網上的朋友護航是什麼原因,或許單純想為重機人士辯護,但總是得有原則。
先前新聞不也說過,大型/重型機車是台灣車禍致死發生率排第一的。
是重機本身危險嗎?當然不是。而是部份騎重機的人追求速度而不嚴守交通規則。
那麼如果每個騎重機的人都特別小心,並且守規則,至於讓許多人印象不好嗎?
畢竟不少明星也騎重機,例如張菲等明星,有見過他出車禍嗎?這就是騎車態度的問題。
今天許多道路本來就不是重機專用,才會立下許多規則確保安全,這都是騎重機得有的態度。
所以此車禍的討論,應該是更加尊重生命,讓此次發生的事故引以為介,在居住區速度放慢點。
或許就不會再發生小孩子因此而身故的意外了。或許錢賠了就解決了,但孩子的人生也沒了。
另外~別老用住城市的天龍國態度去批評鄉下地方的人,畢竟你又不住那,怎了解。
ps.重機對我來說等同於汽車。遇過不少守規矩的騎士,也遇過總東鑽西鑽的騎士。此風不可長。
理性勝於感性的原因在於「理性」看得出現實,「感性」卻能袜掉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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