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urajan wrote:當下沒拍照但我是這...(恕刪) 樓主圖片裡面的那台車同樣的情形我曾經檢舉過違停 (車子的位置何止是超過15公分~幾乎整台車都超過白線左邊了)結果被分局打搶打槍的理由是 該車已緊鄰路邊 不予認定違規以上是我的經驗 與樓主此案無關我想表達的是 同樣的情況 每個分局每個承辦員(甚至每個法官)的解讀都不盡相同